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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台鐵宜蘭線火車奪命撞擊意外

奧斯卡 wrote:
台鐵的司機員不是台鐵...(恕刪)



您說的沒錯
台鐵需要承擔所有的責任
台鐵有推卸嗎?

我的意思是說
那是個人行為操守問題
而不是整個安全控管出了錯誤

問題與此
在人員管理上
台鐵真是有待加強..
奧斯本0204 wrote:
事故發生慘況,希望別...(恕刪)


我早上經過' 福隆' , 才覺得奇怪, 太魯閣號怎麼在等我咧...

後來經過'大里站', 才知道發生了不幸的事.

願往生者好走.

現場的照片, 就不po 了..
舊山線上 台鐵唯一的 折返線 即將拆除! 趕快去悼念吧XD 我有2兆 隨便照+趴趴走http://blog.yam.com/ericsun0514
jojoyung wrote:..那是個人行為操守問題
而不是整個安全控管出了錯誤
.(恕刪)


小弟認為 , 跟安全有關的個人行為操守 , 也是安全控管的一部份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建議查查跟瑞典買的那套ATP
聽說故障連連
局長下台跟處分司機員是不夠的
採購弊端才是重點
唉....
其中一名李姓往生者是我公司的行政人員..
她明天就要穿上婚紗....當一名最美麗的新娘了~

只能說...人生真的很無常....
希望各位網友能及時行樂...

也希望各位網友能為死者哀悼~~~
至少在往生後...能走的安祥....
世界和平....想入手k100d~~
生命真的無常啊,女友家也住宜蘭幸好沒搭到這台
哀~為往生者祈福
也希望台鐵能記取這次教訓,加強對員工的訓練
jojoyung wrote:
這件事故純粹是個人行為的問題
而不是台鐵安全控管出問題...(恕刪)

「個人行為」在企業治理的課題中, 當然也屬於「安全控管」的範疇!! 企業管理者不應該以「個人行為」來為企業或管理制度卸責....

一個好的管理制度, 必須考慮到「防弊」措施, 防弊的目的, 就是在防止「因個人意志而發生損害企業或客戶之行為」. 若不這樣做, 那: 會計人員盜取公款, 不也是個人行為嗎? 員工公器私用, 不也是個人行為? 採購私下拿回扣, 不也是個人行為? 品檢師放水通行, 不也是個人行為? 櫃檯對客戶咆哮, 不也是個人行為?

企業制度的建立, 必須能夠阻止以上行為的發生.

今天會發生「因個人行為損害利益」, 絕對不是一兩件個案, 而是長期累積的惡習, 在企業內部沒有被嚴厲糾正, 導致員工輕忽其重要性, 在連續幾次犯過未發生大錯而未被糾正之後, 遲早要發生一次嚴重的損害. 防弊也不是只為了防止單次的重大事故, 任何學過「安全」的人都知道, 人為的重大災害, 都是由無數個小而不經意的犯錯習慣, 所累積造成的.

如果今天這個事故, 真的是肇因於駕駛個人闖紅燈的話, 以其如此資深的資歷, 過去必然有無數次, 偷偷闖紅燈而未肇事的紀錄, 但因制度中未設計「糾舉」和「糾正」的措施, 以致其養成長期的「投機性」闖紅燈習慣 (畢竟沒人會白目到每次都闖紅燈), 不幸的是, 在這次的「投機」之中, 終究釀成大禍!!

若要擔責, 那司機也不是 100%, 台鐵至少也有 30~50% 的責任, 而這個管理上的觀念, 是台鐵長期以來都缺乏的.

jiuanwenbaobai wrote:
小弟認為 , 跟安全有關的個人行為操守 , 也是安全控管的一部份 !!



dsyou wrote:
「個人行為」在企業治理的課題中, 當然也屬於「安全控管」的範疇!! 企業管理者不應該以「個人行為」來為企業或管理制度卸責....

一個好的管理制度, 必須考慮到「防弊」措施, 防弊的目的, 就是在防止「因個人意志而發生損害企業或客戶之行為」. 若不這樣做, 那: 會計人員盜取公款, 不也是個人行為嗎? 員工公器私用, 不也是個人行為? 採購私下拿回扣, 不也是個人行為? 品檢師放水通行, 不也是個人行為? 櫃檯對客戶咆哮, 不也是個人行為?

企業制度的建立, 必須能夠阻止以上行為的發生.

今天會發生「因個人行為損害利益」, 絕對不是一兩件個案, 而是長期累積的惡習, 在企業內部沒有被嚴厲糾正, 導致員工輕忽其重要性, 在連續幾次犯過未發生大錯而未被糾正之後, 遲早要發生一次嚴重的損害. 防弊也不是只為了防止單次的重大事故, 任何學過「安全」的人都知道, 人為的重大災害, 都是由無數個小而不經意的犯錯習慣, 所累積造成的.

如果今天這個事故, 真的是肇因於駕駛個人闖紅燈的話, 以其如此資深的資歷, 過去必然有無數次, 偷偷闖紅燈而未肇事的紀錄, 但因制度中未設計「糾舉」和「糾正」的措施, 以致其養成長期的「投機性」闖紅燈習慣 (畢竟沒人會白目到每次都闖紅燈), 不幸的是, 在這次的「投機」之中, 終究釀成大禍!!

若要擔責, 那司機也不是 100%, 台鐵至少也有 30~50% 的責任, 而這個管理上的觀念, 是台鐵長期以來都缺乏的.



非常同意
內部員工的安全教育,人員訓練
本來就應該是整體安全控管的一環

如果真的是員工不理會或疏忽了警示號誌
這樣明顯的疏失
絕對是安全控管上一個嚴重的大問題
yamisgood2002 wrote:
唉....其中一名李...(恕刪)


聽到這樣的話,真是令人驚訝

願大家平安順心 ........記取教訓,不要再發生了!!!!!!!!!
NIKON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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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端午返鄉的旅客來講,可能要失望了

台鐵緊急宣布:因豪大雨影響,事故現場午夜前無法搶通,台北至宜蘭﹝花蓮﹞間對號車恐全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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