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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日記----在次修改----告訴大家錢還是要算清楚


hollejerry wrote:
事情就是這樣發生的
一個朋友跟我買了2台電腦
...(恕刪)


買電腦沒付錢, 就等於算是向你借錢。
家人給我2個很好的觀念:
1. 錢借出去,就等於是送錢,就要當作拿不回來。承受的起,才借。
2. 當初別人求你借錢,之後變成你要去求別人還錢。
(總之,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沒那個器量就不要送人那麼多的錢。)

樓主其實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一點責任,明明自己無力負擔這筆錢,卻還擔下來。
當初就應該確定拿到錢之後,才能把電腦給你朋友。至少你還有機會退貨或是轉售。

不是錯在你幫助朋友,而是錯在你借了別人你能力以外的金錢,還積欠不少的利息,
可有想過有可能害的自己銀行信用掃地,淪入卡奴的泥沼之中?
最差的狀況是討債公司上門找麻煩,危害到你親人的安全...

家兄經常擺闊,常常借他的豬朋狗友金錢。
為了借錢給朋友,還偷偷去當舖典當了父親的金錶、機車,還拿自己名子租車給朋友飆車撞毀。
搞到後來我們必須去負擔巨額的利息與賠償,甚至討債公司都找上門來恐嚇家人。

我們也目睹太多人,借錢不還而欺人太甚的嘴臉。
很多人向人借錢時哭的痛哭流涕,等到借期已到的時候卻氣焰囂張,反變成是債主必須要求對方還錢。

拿來印證樓主的案例.....當然欠錢不還是對方的錯。
但是樓主沒有識人的眼光,沒有盡到保護自己的責任。拖累自己付出能力以外的代價,也是不負責任的態度。
不過幸好沒有因此影響家人的安全,已算是萬幸,也算是個很好的教訓。

希望大家有正確的金錢觀,借錢真的不能亂借....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六萬元看清一家人...真便宜...

如果 決定走法院了 別忘了加上 因事主積欠六萬元造成你 需向銀行借貸的利息支出費用

雖然 拿到錢的時間 可能 有段日子 但 建議 該做的 還是要做.....不用留什麼情面了

組電腦 建議還是先紙上談兵 談好規格 價錢 先付一半訂金 交貨後 付尾款

一切列清楚 保障自己的權利才是.......

朋友間 沒幫人組過電腦.......光是免費維修 就要幾年又幾次了 划不來..
很多事情都刺不合理怎麼辦呢??

還是一句老話..這個世界..就是看誰比較有力?

如果只是一般百性...

除了法律我想誰也無法排解那麼多的事??你說是嗎??


找個(兇)一點的朋友...過去告知一下...


效果我想會不錯...



我不喜歡暴力...但往往很多事情...都需要"有力人士"幫忙不是嗎??
看了對方欠錢還之之歪歪,
以前也幫許多人組電腦,
可能我比較好運吧,
感謝樓主以身試法,
下次幫人組電腦要多保障自己一些,
也同情樓主錢沒賺又跟朋友鬧到反目....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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