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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警察的執法權????


幸福很簡單 wrote:
一個下班穿便服的警察...(恕刪)


大大講的真的很貼切!!完全沒有正義魔人的虛偽.

有的人會認為行為是錯的,所以管你警察是不是正常執勤時間,

只要是犯錯就是細後.

但若發生在自身身上時,自己會覺得自己細後的人應該少之又少.....

正如同您說的,人是自私的^^


幹麻John wrote:
想請教各位大大,如果...(恕刪)


你不要聽他的不就好了

刑警都便衣喔
幹麻John wrote:

想請教各位大大,如果一位警察在非執勤期間,身著便服,

也未佩戴證件配槍,是否仍有權利取締違法呢?

不見得是開罰單,可能像是路邊有攤販,他走過去叫攤販走開,

或是看到機車騎在人行道,他叫騎士用牽的,

不知是否有相關的法條說明警察人員在未值勤期間的權利,謝謝^^



依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警察為避免私人利益輸送之嫌,或濫用職權等情事,

一般來說,應由轄區員警穿著制服或配戴證件 來執行取締或臨檢等勤務,

否則可能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相關條例。



0110101 1001010

just4funtw wrote:
依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恕刪)


法條出現了!!!

感謝這位大大的說明,解除了我的心裡疑惑!

由法條看來,警察的權利也非無限上綱,

還是得先表明身分才可進行執勤,所以如果下次西瓜車的老闆再被路人甲趕,

可以叫路人甲先表明身分,否則西瓜車老闆也不需理會囉.


幸福很簡單 wrote:
一個下班穿便服的警察,看到有人搶刧,或強暴婦女時,這位下班的警察有沒有權利可以去執行公權力?

我相信任何一個人都會說"可以"

但如果是自己把車停在紅線,被一位下班的警察開單,我更相信大家會主張未值勤期間的沒有這個權利
甚至會說警察在釣魚

通常只要跟自己有關的,大家都會說不行

人是自私的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要看狀況吧!

法律也有規定現行犯人人皆可逮捕。
所以看到搶匪, 只要是人都可以去抓。

法條講的警察行使職權,指的應該是特定只有警察可以做的事,比如開罰單。
如果是違規擺攤, 當然人人可以驅離(不過對方不一定會鳥你),
但是開單的話,就只有警察能做囉!



如果不是瘋子就是遇到圍事的!
警察下班還去趕攤販?那也是瘋子一個
如果在夜市很可能是圍事專收保護費的
但是也有一種攤商之間自治的管委會
趕走不是會員的攤販
幸福很簡單 wrote:
一個下班穿便服的警察...(恕刪)

中肯到爆~~~


幹麻John wrote:
想請教各位大大,如果...(恕刪)


有這麼閒的警察......

穿制服都要去摸魚了....

沒穿制服
你不知道擺攤也有行規的嗎
那個便服不可能是警務人員啦
因該是攤商管理自治會的人

熱門商圈連牆壁掛商品都要用租的
哪是想擺就擺的
幹麻John wrote:
瞭解.因為昨晚買水果...(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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