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怪救護車啦!昨天消防隊才來我們公司演講放了一些報案的電話錄音檔來聽,講得好的人就要快40秒,才聽懂地點再那裡有的人一急,重撥了幾遍我才聽懂事發地址在那裡!一堆人就說"我家樓下失火,但沒說他家在那裡"(室話有顯示地址,手機沒有只有發話大約位置)3公里的路程需要4.5~7.5分鐘才會到,距離更遠加上塞車可能會更久..我想信救護車一定是盡力了!
claude0630 wrote:對不起,我覺得酒駕肇事才是大重點...沒有酒駕肇事的話, 救護車晚五分鐘到有差嗎??原po只選擇性的砲轟他想批評的部分...~_~ 錯,還是有差溺水了差了五分鐘CPR就你差,你說呢?不熟悉新北市救護車的狀況,但我想救護車應該是短距離使用才有達到其功用如果如樓主所說,這政策我想有討論的必要但酒駕應該要鞭刑~~~還要鞭前面鞭到死~~~~
gray48816 wrote:不要因為酒駕肇事者罪該萬死,就把救護車晚到給河蟹掉...(恕刪) 晚到??你哪隻眼睛看到救護車晚到?你當作附近的救護車整天不用跑其他救護勤務只為了待命去等這件酒駕車禍?還是你當作每件車禍現場旁邊就有一堆消防隊,一堆救護車?事實是怎樣自己眼睛睜大點看清楚如果不想看那我可以再重複一次附近分隊的救護車早已經被派出勤只能調派遠一點單位的救護車前往如果這樣都能罵救護車晚到那你這位高手來教一下救護車要怎樣才算準時到達
kurl1009 wrote:http://tw....(恕刪) 實在看不懂為何酒駕不是重點?難道救護人員有偷懶被你抓到?你以為是送披薩還有時間限制嗎?當時的路況交通不要以為夜深車少救護車就飆得快錯這時候的救護車在過路口時反而會更加小心因為車輛少一般民眾反而會開得快更是危險真正的主因不去批判卻批判盡心盡責的救護人員真不知道樓主是什麼心態?只是為了想申請國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