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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夏恩美語補習班的一件小事


riklin wrote:
補習費繳交是一種期間契約行為,不能單方面想終止就終止要有合理原因。...(恕刪)

這個我同意,但是合理原因不過就是樓主跑了一趟補習班,找班主任聊個天就能達成的任務,有需要找消保官來問原因嗎?

如果班主任避不見面,也就是說有二個原因,一是班主任真的有困難,他不想讓人知道太多,二就是他根本就很討厭樓主,至於為什麼討厭,這就只能各說各話了。
給大大一個讚
就算補習班不願意作生意了
也該當面好好的說清楚原由
而不是這樣不明不白的退費

況且一開始的處理方式有疑議
在尚未澄清解決以前
下一步直接未經協調把人踢出門

我想這不是做人做事的道理

不是每個人只要能拿到錢就好

板主退一步自認到楣很容易
但是從這樣的事件中
才看的出來當事者的品格和素養


nelsonliu0323 wrote:
開門做生意,就要有誠...(恕刪)

隨風浮雲 wrote:
你談到飯店的例子,我飯店房間就是全賣光了,剛好你訂的了那間發生了火災,就給燒光了,其它房間也沒有的住,我除了退給你錢,請你找其它房間住,難道我還要再重新蓋個房間給你住嗎?
...(恕刪)


所以現在是補習班倒了...還是補習班被火燒掉了?

看你的意思好像能接受...
不管任何原因飯店都能隨時趕你出去?

NPNT wrote:
板主退一步自認到楣很容易
但是從這樣的事件中
才看的出來當事者的品格和素養
...(恕刪)

樓主有退一步嗎? 這個我好像沒看到呢!
他(她)用電話找了補習班問原因,補習班說沒空,他(她)又用電話找了連鎖事業的負責單位,這個負責單位也不鳥他(她),他(她)又去找了消保官,消保官還是不理他(她),他(她) 又上網來PO文,我們這些鄉民也只看到片面文章,也非一面到的支持他(她),你認為他(她)有退一步嗎?
樓上的網兄說得沒錯...網路上的PO都只是一部分而已。

無論如何這檔生意都做不去了....雙方都不用給對方面子了,所以一個退錢、一個找消保官。

但七天鑑賞期的威力太大了.....樓主有贏面。
隨風浮雲 wrote:
人家就不想做生意都不...(恕刪)


沒人說不做你生意不行,小朋友的教育很重要,學校都要記三大過,才可以把學生退學,雖然補習班不是學校,但小朋友的直覺就是會認為它們是一樣的,我覺得版主的做法是對的,小朋友突然不能去補習班,他會認為是自己做錯事,光這一點就不是用退費能解決的吧!

gnndyy wrote:
不管任何原因飯店都能隨時趕你出去?...(恕刪)

你認為有那家飯店會吃飽沒事做趕人? 還是飯店就是負責趕人的。

xnn0159 wrote:
沒人說不做你生意不行...(恕刪)

我可沒說補習班是正確的吧! 你把我文章從頭看到尾,我還是支持樓主去驗傷求償的。

riklin wrote:
但七天鑑賞期的威力太大了.....樓主有贏面。....(恕刪)

補習班是網購嗎? 那來的七天鑑賞期?
隨風浮雲 wrote:
補習班是網購嗎? 那來的七天鑑賞期?...(恕刪)


就是消費者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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