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大家這麼多篇的文章都圍繞在犯不犯法的問題就我看到樓主的文章感覺只是發文要大家注意而已文中我並沒看到要報警或警察之類的字眼就我之前和警察打交道時警察自己說的作法是不如報警說是有可疑份子請警察去盤問看看讓他知道有人在注意到他的舉動了不過就如同其他網友說的那邊應該是公眾場所只要他的行為沒有觸法任誰也不能對他如何只能請使用該天橋的人自行注意了
penny_0630 wrote:而且都會在天橋的樓梯旁邊徘徊...不時拿起手機講電話...又邊向上張望...很明顯的是在偷窺穿裙子的女生... penny_0630 wrote:現在只能來這邊提醒大家注意這名偷窺慣犯...這兩天他都在台灣銀行的轉角... 我覺得樓主已經把他當成偷窺犯看待了,是否有點不恰當~~搞不好還會因此吃上官司呢!
lcc_seven wrote:我覺得樓主已經把他當成偷窺犯看待了...(恕刪) 當你路過某地看見搶案...你絕對會用"搶匪"兩字來描述此人...同樣的...我已經看見他這樣的舉動...我也絕對會稱此人為偷窺犯...稱他為偷窺犯會吃上官司??.....不懂.....真要告的話就來吧...反正我吃飽閒著...不過我想他閃的應該會比我快...ps怎麼大家反而針對我的詞句再找毛病阿....明明是在說偷窺阿...果然像我一樣吃飽太閒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