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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現在店長要去警察局...說我是嫌疑犯!!!求救!求救!求救!

NewYorker2007 wrote:
"惡意離職".......(恕刪)


那個是~語音信箱啦XDD


風吹艾斯 wrote:
如果警察證實你有罪,...(恕刪)


因為我經常不在家...所以他來我家找不到我的關係吧


CHAOS13 wrote:
提供您一條明路:

...(恕刪)


恩~我今天會去問問看
soda1234 wrote:
你這不是自打嘴巴嗎還...(恕刪)

是阿 這樣說也是沒錯
問題是 人家都在求救了,不幫就算了 總不好又數落人家吧

我個人覺得
要跟人家說這樣不妥,也要一倂說明為何不妥,如何做比較好
不然,給人一種潑冷水打落水狗的感覺
不幫就算了還冷言冷語的 似乎不太好
您說 是吧
認真就等著被關吧!LDS 請勿人身攻擊!
davidodd wrote:
基本上~我覺得你老闆...(恕刪)

但是我覺得很OK耶~

畢竟沒人這麼無聊到與外人聯手偷店內的零用錢

然後當事人再拿薪水去賠...

光這點就無法成立樓主是此件事的共犯吧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我說那店長腦袋真的有問題=.=大概是被惹火了..為了錢亂弄一通。
人生啊人生~~~
這老闆真是有夠爛.......
不過基本上是就算嫌疑犯...
也沒有直接證據說你就是共犯阿

至於離職罰錢這滿誇張的...去問問勞委會....=3=
順便問問看他沒幫你弄勞保有沒有需要罰款之類的.............XD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頭號米蟲 wrote:
誠心建議
這種情況,趕快找家人一起幫忙解決吧...(恕刪)

同意
找家人
iFans 口中的新思維就是賈伯斯為了賺錢設下的種種限制,活在賈伯斯設定的世界裡還大力讚賞是創新,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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