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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救國團課程, 發生跌倒破相受傷縫了九針, 但救國團竟無業務過失?

chuchu3447 wrote:
當天(星期四)下午約一點四十送小朋友去新竹救國團上魔術課後,我便離開。在小孩上課中,我接到救國團西門中心葉主任的電話,說我小孩在上課時受傷,哭著找媽媽,我就趕緊過去。到了教室看到任課老師在上課,其他小朋友都坐得好好的,而我小孩在最邊邊,當時我就急著帶小孩就醫,救國團當時沒有人要跟我去醫院。我隔天(星期五)打電話去西門中心找主任想進一步了解事發經過,他不在座位上,我留下電話也沒回。星期六我再打,裏面的人說他休假。星期一一早我打電話,回我說他開會,直到下午都沒回電,於是我就打給台北總團部,才有一位古先生跟我連絡。

...........................

在庭上,救國團辯稱他們曾問過小孩要不要去醫院,是我的小孩說他不要去的。救國團又辯說因為媽媽說她很快就趕到,所以才未送去醫院。(我後來想想,「那到底媽媽要多晚到,救國團才有責任送小朋友去醫院?」)

另外,老師自己也說當時小朋友傷勢嚴重,既然現場目視認定是嚴重,依常理應該會直接送醫才是,何況上課地點隔壁就有醫院。實際的處理狀況,卻是讓一個沒有醫療背景的企劃員自行塗抹藥在重要部位的傷口,然後等著媽媽到?
...(恕刪)


brain417 wrote:
老實說~如果真的不是很嚴重~自行救醫不是很正常嗎?請問告警察的點在那?
難不成你車禍只有小擦傷~~警察請你朋友送你去醫院~有問題嗎?
如果只是警察不叫救護車~你就會告警察瀆職嗎?...(恕刪)

請問主任為何不回電話? 傷勢輕微有必要請保險嗎? 樓主附的圖看起來很輕微嗎?
上面紅字部是老師初步判斷,為何還問小孩要不要去醫院,小孩懂什麼?
車禍小擦傷,你說的算!?還是警察說的算?
如果你被車撞,只是小擦傷,但堅持提告(可能對方違規又態度惡劣)
警察卻說,只是小傷,自己去醫院擦紅藥水,你吞得下去?

火舞 wrote:
該不會chuchu3...(恕刪)

分身講話就一定不合理?!
今天註冊第一次發言就一定是取暖!?
如果我兒子女兒有這樣同學的家長的話...
我一定會再三告戒.跟他保持距離...

那你覺得這樣對誰比較好呢..

YK5543 wrote:
請問主任為何不回電話? 傷勢輕微有必要請保險嗎? 樓主附的圖看起來很輕微嗎?
上面紅字部是老師初步判斷,為何還問小孩要不要去醫院,小孩懂什麼?
車禍小擦傷,你說的算!?還是警察說的算?
如果你被車撞,只是小擦傷,但堅持提告(可能對方違規又態度惡劣)
警察卻說,只是小傷,自己去醫院擦紅藥水,你吞得下去?...(恕刪)


第一~主任回不回電話基本上跟小孩的受傷無關~

第二~要不要請領保險費用~跟傷勢嚴不嚴重無關~不是傷勢嚴重才可以請領保險費用~~

第三~如果你被車撞,只是小擦傷,但堅持提告(可能對方違規又態度惡劣)
警察卻說,只是小傷,自己去醫院擦紅藥水,你吞得下去?
就算吞不下去~結果你去告警察過失傷害?這邏輯觀念是不是有些怪怪的?

chuchu3447 wrote:
去年(2012)暑假...(恕刪)


救國團遇事推諉的態度蠻明顯的

地區負責人持續不回電 擺明了能拖就拖 不然怎麼申訴到總部就跑出來了

還不提供絆倒小孩的資料...這是教育出包的小孩...以後害人受傷可以不用面對嗎?

只能說救國團出了這種事還會搞到被告 這一切只是剛好

也因為告了 出包的小孩才必須面對司法

至於說出那種自以為是的話的檢事官....我覺得有必要讓大家知道他是誰
上星期我兒子參加學校小提琴課的成果

(拍得不好,目前看起來可能會有傷痕…)
當然,也是因為其它同學的關係
被用阿伯勃的果實丟到臉

我想…我是不是可以學樓主對學校提告
不過…
仔細想想…
我臉皮比較薄…
還是別丟臉好了


這個有點像魚美人新聞事件一樣..實際狀況無從得知..

目前看到小孩的狀況我認為亦非屬急診必要..當然是先通知父母..由父母決定要不要送醫..

小孩就醫後相關費用當然可以向肇案者父母求償..

此案非屬救國團各項設施不足肇致貴子弟受傷 ..

版大要求救國團負責..其實有點找錯對象..法院判決結果當然不是偏向你這一方..

救國團因已非屬官方單位..另因個資法...

只有司法單位可以要求其父母到案說明..或者要求救國團提供其父母資料..

我要是救國團人員..我當然也不提供肇案者父母資料...

我是真的認為你找錯對象了..

至於檢察官或者救國團相關人的說法是不是如你說的那樣..實在無法確認..

你叫大家要如何相信你的陳述??




yctlkk wrote:
上星期我兒子參加學校...(恕刪)


幸好沒用到眼睛
小孩子玩都不知道危險
看了都捏把冷汗


brain417 wrote:
第三~如果你被車撞,只是小擦傷,但堅持提告(可能對方違規又態度惡劣)
警察卻說,只是小傷,自己去醫院擦紅藥水,你吞得下去?
就算吞不下去~結果你去告警察過失傷害?這邏輯觀念是不是有些怪怪的?...(恕刪)

別跟我說你會吞下去!
誰跟你說我會告警察過失傷害!? 這是你的邏輯,不是我的!
我的邏輯是請警察照SOP,量現場,作筆錄,報案三聯單
板主的案例,救國團雖沒有傷害過失責任,但應善盡照顧之責
老師都研判傷勢嚴重了,還要家長來送醫院
主任再三聯絡都不回是怎樣?好逮也作作表面
還有請告訴我,哪種保險"小擦傷"可以理賠?賠多少?

有人說樓主講的未必是真話或避重就輕
那請問,說人家取暖的,你又了解多少真相?

YK5543 wrote:
有人說樓主講的未必是真話或避重就輕
那請問,說人家取暖的,你又了解多少真相?


所以發這種文的目的是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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