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chu3447 wrote:
當天(星期四)下午約一點四十送小朋友去新竹救國團上魔術課後,我便離開。在小孩上課中,我接到救國團西門中心葉主任的電話,說我小孩在上課時受傷,哭著找媽媽,我就趕緊過去。到了教室看到任課老師在上課,其他小朋友都坐得好好的,而我小孩在最邊邊,當時我就急著帶小孩就醫,救國團當時沒有人要跟我去醫院。我隔天(星期五)打電話去西門中心找主任想進一步了解事發經過,他不在座位上,我留下電話也沒回。星期六我再打,裏面的人說他休假。星期一一早我打電話,回我說他開會,直到下午都沒回電,於是我就打給台北總團部,才有一位古先生跟我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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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上,救國團辯稱他們曾問過小孩要不要去醫院,是我的小孩說他不要去的。救國團又辯說因為媽媽說她很快就趕到,所以才未送去醫院。(我後來想想,「那到底媽媽要多晚到,救國團才有責任送小朋友去醫院?」)
另外,老師自己也說當時小朋友傷勢嚴重,既然現場目視認定是嚴重,依常理應該會直接送醫才是,何況上課地點隔壁就有醫院。實際的處理狀況,卻是讓一個沒有醫療背景的企劃員自行塗抹藥在重要部位的傷口,然後等著媽媽到?
...(恕刪)
brain417 wrote:
老實說~如果真的不是很嚴重~自行救醫不是很正常嗎?請問告警察的點在那?
難不成你車禍只有小擦傷~~警察請你朋友送你去醫院~有問題嗎?
如果只是警察不叫救護車~你就會告警察瀆職嗎?...(恕刪)
請問主任為何不回電話? 傷勢輕微有必要請保險嗎? 樓主附的圖看起來很輕微嗎?
上面紅字部是老師初步判斷,為何還問小孩要不要去醫院,小孩懂什麼?
車禍小擦傷,你說的算!?還是警察說的算?
如果你被車撞,只是小擦傷,但堅持提告(可能對方違規又態度惡劣)
警察卻說,只是小傷,自己去醫院擦紅藥水,你吞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