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英國樂透彩得主 12年敗光所有獎金
他把錢花在投資,玩,以及結婚
但是他很豁達
他所抱持的信念就是
寧可把錢花光
也不願抱著錢進棺材
所以啊
錢這種事,並不是最重要的
端看你的生活是不是值得才是重要的
martinwu wrote:
但其實,我跟我義大利老婆的結婚方式,就是跟我所寫的差不多,。。。。差別的地方,只是在我請了十幾桌吧!?不是三、四桌而已,而且還請喜酒請兩次,一次在義大利請,一次在台北請。...(恕刪)
就如同您說的啦~~~【如果】我有自由權的話
結果您也是請了兩次,也超過您希望的桌數
但真的算是很少的了......
有時候小弟覺得,一些網兄再談到兩性問題,都會覺得結婚不過就是一張紙?或一個形式
思想面這樣想的話,小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但法律上,沒有正式結婚,則不得為夫妻,不享有任何夫妻之必然的權利與義務
例如生了孩子,歸誰的?無法同時登記在兩人名下
例如身後財產與壽險,除非特定但書與合約,另一方也不享有權益
例如特種身分人者(如軍官),遭逢意外之相關權利連但書都沒用,只授與法理上之合法家人(血親、姻親)
兩個人的感情相處,只是兩個人的事情
但結婚是【兩個家】的相處,你會多了對方的家庭(上至爺爺奶奶先祖,下至遠房親戚小孩)
對方家庭的感受你要顧,對方家庭的互動你要參予,這和兩個人交往一樣嗎?
那是完全的不同吧
沒想懂這一點,或不願意接受這些事情的人,都不用去考慮結不結婚,儀式也不關你的事
你願意娶她願意嫁,雙方父母也就都會願意出錢出力,時到自然成
以後你不也是這樣照顧你的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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