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s0000001 wrote:
我個人最好奇的是 換車 賣車 拆車後座椅 這點是事實但是卻沒有合理解釋?
難道是沒辦法證據 迫於壓力警方打算草草結案嗎?
根據法律無罪推定
是檢調要提出此舉跟兇案的關連以及合理解釋跟證據、然後想辦法讓法官採信!
本人無須對於處置自身資產提出任何辯駁
他高興把車洗乾淨打個蠟順便美容一下再拖去報廢也是他的自由~
法律是一種制度、不是理想、更不是矯情的台灣本土劇~
wen75 wrote:
我個人質疑 媽媽嘴凶案的歐石城先生,你為何在案發後敏感時機要賣車,為何拆後座,至今你沒有也不肯 正面坦白的交代。上面的話,我願負法律責任。
很多人類都會作的就是~~~~"一干子,全打翻", 不問是非,先全打翻再說。
小至鬥嘴,大至戰爭。 其目的就是一種惡性的競爭,人類有別於禽獸就是人類應該,也能夠作良性的競爭。
新聞常亂報,那是媒體的問題,不代表 網友質疑是不應該的。 這不但有趣,也是一種社會壓力。 就像歐美(由其是日本)一些講證據的案子,疑凶被判無罪後,但疑凶的疑點不能解釋清楚,社會還是不會給予回復其原來的評價。 比如 有廣告商還會請 美國知名的疑凶"湯普森"代言嗎?
現在法律 所謂凶刀、不在場、DNA 等有力科學實證 其實才是最容易製造的。
用邏輯推理的 動機、疑點 才是最難製造的。也是社會善良人性評價的標準。 就算真的殺人,法律有罪,但社會評價是無罪,且會大聲叫好的
以現今測謊科技,搭配心理、身體語言等解讀的發展而言,雖然不能當有效實證。
但想要通過這個考驗,無異於通緝犯拿著不是你的護照,想要通過具人臉辨識與經過特別有效訓練的把關人員。形同自投羅網。 不要說疑犯有多冷靜,說真的 以上2者搭配,不是經過嚴格訓練的情報人員或影帝影后,真的很難經得起考驗。
一個完全沒疑點的人,想洗清社會懷疑,最好的方式就是坦白靠自已。 解釋為何賣車,為何後座要拆,接受最嚴格的測謊(包括經過設計的反應測試),甚至公開測謊過程讓大家看清測謊過程,你微妙的身體語言與表情。
什麼叫有力證據? 一堆人進到屋子,發現屋內只有某甲獨自一個人拿把凶刀,上面只有你的指紋。地上躺著屍體,經驗屍,確認死因及傷口就是跟這凶刀符合。 死亡時間、某甲身上血跡,全都符合。連某甲身上濺血的血滴,傷口刀的角度也與某甲慣用手持刀刺入符合。
上面證據夠實際,夠有力了吧! 如果是…那要害一個人真的也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