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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神人幫我神一下,此妹是誰...


Mullder wrote:
算認識的,嫁了。...(恕刪)

p620329 wrote:
是的,她嫁人了,死心...(恕刪)

超神 才幾個小時01就有兩個認識她的人

HEDI1205 wrote:
超神 才幾個小時01...(恕刪)


神有什麼用,還不是輸給魯夫,樓主不刪有什麼辦法,頂多備份給友人,看要不要告吧。

Mullder wrote:
神有什麼用,樓主不刪有什麼辦法,頂多備份給友人,看要不要告吧。

其實我覺得先好好說 給樓主個期限 何必幾句話就說要告人呢
不過如果是我的友人 我反應可能也跟你差不多吧
唉....沒關係...退而求其次

告了....我至少知道她是誰吧~~~~

Jhstudio wrote:
唉....沒關係...退而求其次

告了....我至少知道她是誰吧~~~~(恕刪)


有人都嗆聲了 你真不怕被告?

還是你覺得他們其實不認識影片中人 一切都唬爛的?
人生在世再怎麼榮華,終究還是歸於死亡。上帝的存在受盡爭議,死神確是實實在在。
wang6429 wrote:
有人都嗆聲了 你真不...(恕刪)

不論認不認識,犯法都是事實,告不告不在我,樓主好自為之。

Jhstudio wrote:
告了....我至少知道她是誰吧~~~~


捷運上看到得有沒有那麼執著啊~~

放在手機裡天天看不會唷
Jhstudio wrote:
唉....沒關係...退而求其次

人妻的其次是啥?
到時候可能不只2個月,強制罪(騷擾)是3年。

Jhstudio wrote:
告了....我至少知道她是誰吧~~~~ (恕刪)

有趣的想法,想認識對方,所以法院見?
大家會不會嚴肅過頭啊

我在車上看到個正妹
看到個小朋友

錄影看看他們在做些什麼?
也沒有什麼惡意的情況

那是不是以後任何被post網的車牌
或是人的影像都可以告對方??
a24976440 wrote:
大家會不會嚴肅過頭啊...(恕刪)


=.= 怎大家都在無限放大 拍這個是犯法???
所以行車記錄器 拍到機車騎士後,拿到網路上po 也犯法???

不要再無知了~~ 個資法不是這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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