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gerChen wrote:還是沒解決我的疑惑阿...(恕刪) 沒啦!我的意思是,公司擺明跟你說我查你的就醫紀錄我們自己要有證據提出,要不然公司否認,醫院否認就樓主自己說,有~有說過,結果就是醫院與公司都沒事變成樓主自言自語相對的樓主!有啥隱疾,與工作是無關的,不說就是不說,公司也拿你沒辦法!因為那是個人隱私,工作權保障要不然一堆得到愛滋病的已經控制病情的都不用工作、生活、吃飯了
KuoLawrence wrote:基本上該醫院除了觸犯...(恕刪) 我沒什麼見不得光的事只是覺得若是我要查自己的就醫紀錄還得帶著證件跑到醫院,排隊填單子,繳錢,而且還不一定能當天拿到相關資料為什麼公司卻只要打通電話,就可以知道我私人的就醫紀錄(我並非在該醫院做員工健檢)這樣個人隱私有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