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4624 wrote:一些很離譜的新聞民眾不求證就跟著罵越離譜的新聞,甚至是假新聞越容易得到大眾認同台灣是怎麼啦 可見得媒體壟斷的可怕問題是不用等有心人壟斷自己就先將自己的資訊給壟斷了同樣的一則新聞有的媒體會提到「雖然這個案子不構成《刑法》的妨害秘密罪,但是警方還是可以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偷窺者六千元以下罰鍰」有的就完全不提似乎很故意的要誤導民眾偷窺上廁所是可以逍遙法外的甚至身為政治人物的趙天麟也很故意的說「我太太是感覺到說,這樣好像變成做錯事情的是她,也怕說其他男生比照辦理,就在廁所隨時等(偷窺)。」非常會塑造受害者的形象不曉得跟這位立委是口語傳播學系畢業的有沒有關系
Katong wrote:媒體壟斷的可怕在於有部份人沒有自己的判斷能力,只能隨媒體起舞. 其實我的另一個疑點是一般人萬一發現自己被偷窺, 然後跑去警察局報案該承辦員警是不是也用"妨害秘密罪"來移送現行犯而不是"性騷擾"或"社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