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tw wrote:
虐殺嬰的不會死刑,弒...(恕刪)
虐殺嬰的不會死刑,因為那個人要判無期才對,確實不是死刑!
怎摸會是30年,這個法官算恐龍!
弒父的不會死刑,這就不對了!
我以前讀的刑法是要判死刑的!
這也是恐龍搂!
嗆出來要給法官死的,也改判無期了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
因為嗆法官的人也不少~你說說那一個案子吧?
犯了小罪嗆法官,法官頂多加重一點刑度!
也不能判死刑吧!
不然開車騎車肇逃,撞死人的也不會判死刑!
林克穎在怕捨摸?
不就是怕坐牢,其實法官也不會判他死刑的!
死刑沒那摸好判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