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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便利商店上班少了錢,卻污賴在頭上,拜託大家解決 !~ 已更新

小k3220 wrote:
確定是我小孩他們的店...(恕刪)


恩,讓證據說話就好了
若是沒有入帳記錄,也沒有多出的錢,只有以下幾種可能性

1。客戶有繳錢,但是電腦帳務系統出錯
2。客戶有繳錢,但是沒有進電腦,多的錢不知道去哪裡
3。客戶沒繳錢,工讀生誤蓋章,客戶保有收據
4。客戶沒繳錢,工讀生誤蓋章,客戶沒有收據
5。客戶沒繳錢,工讀生沒有蓋章,客戶藉機要求

藉由以上幾種分析一下
1。可能性較低,公司也不太可能因為八千元就清查整個帳務系統是否有瑕疵

2。這死無對證,絕對是該店家內控問題,必須店長跟當班工讀生一同協商看如何賠償

3。這種狀況,店家先賠了事,之後跟工讀生協商怎麼分擔

4。沒有收據就沒有證據,店家可以不與理會

5。同第四點


根本的問題,客戶手上有沒有那張蓋了章的收據?
有的話,店家第一時間就該賠,目前看來是沒有

監視錄影帶也無法辨別,畢竟他不是只有繳那一張,只能看是誰當班收帳



若是店家確定要認賠,樓主必須確定店家有確認客戶手上有收據,
再由該天同班工讀生與店家(店長)彼此協議討論怎麼分攤,
畢竟店家不能沒有管理責任,除非可以確定是哪位工讀生的疏失

一般區公所好像有調解委員會,關於法律糾紛可以先詢問他們,
這個案例若是講求證據,一翻兩瞪眼,個人感覺根本不用賠(店家不用賠客戶)


但是現實狀況有很多,我相信目前樓主的敘述還有很多沒有描述,
且店家怎麼跟客戶談的?工讀生似乎很難影響


最怕的狀況,店家為了息事寧人先賠,不管對方有沒有收據,
然後對內要求工讀生全額賠,這種糾紛......
建議樓主先去警局備案,這是一般的民事糾紛,
備案後會有助於後續可能的狀況處理


剛剛看別人的回覆 ricky_yu 大大已經說過了,我以上說的也只是類似的東西 ︿︿",
不好意思沒有先看過別的大大的回覆
我個人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arda19800626/ 常有實用資訊與好康歐~
忘了提
有電腦入帳的話會出那張感熱紙收據,那張才有辦法證明有入帳

只是帳單蓋章,並無法證明有入帳


若是當場有繳錢,但是客戶沒有收到收據,客戶本身有責任要求要有收據,
若是客戶他沒有檢查,他自己本來就有疏失,失去自己的繳費證明,
蓋章本身並沒有辦法證明有繳費,證明繳費的是收據~!

我個人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arda19800626/ 常有實用資訊與好康歐~
我看不太懂

好像很多說是顧客要負責

因為不太懂, 但是提一下疑問

真的完全是顧客的錯嗎?顧客未保留收據, 是一個問題,

但是否此熱感紙收據為"唯一"繳費證據?

便利商店, 收據"蓋章"用意何在?

該熱感紙可保存多久, 就是上面的字何時會消失?我想這要保存5年是不可能的

有網友提到整個代收與點收的程序, 隔了兩個月才發現問題?

前面有網友提到自己的經驗, 繳費了, 卻未入帳, 8000多元不算太大數目, 也不是小數目

不管是便利商店或顧客, 都不願擔這份責任

不管顧客有沒有拿錢給了便利商店, 我反而認為這是便利商店的錯比較大

但因為顧客拿不出收據來, 這筆錢, 我覺得應當顧客, 當天任一環節有接觸此收費程序的當班人員, 以及便利商店分擔

這裡沒討論到樓主本身提的, 被污賴到頭上的事, 抱歉
我記得便利商店都有監視器,都可以調出來看當時有沒有收錢的動作,很簡單的問題

canceryct wrote:
好像很多說是顧客要負責
因為不太懂, 但是提一下疑問
真的完全是顧客的錯嗎?顧客未保留收據, 是一個問題


這是根本的問題,繳費本來就該保留收據,
難道可以依靠 "記憶" 做為法庭的根據嘛?
繳費索取收據,並妥善保管,這是繳費人的責任與權益,
自己放棄不能怪別人


canceryct wrote:
但是否此熱感紙收據為"唯一"繳費證據?
便利商店, 收據"蓋章"用意何在?


蓋章是證明收款單位與日期確認,但是繳費依據是那張收據,
正確的做法是,應該把章蓋在那張收據上,但是收據會因此不明顯,
所以很多做法是蓋在繳費單,再將收據釘在一起

根本的問題是在收據,蓋章不代表什麼,
當然你也可以依此去要求,若是在法庭上時,就要看法官如何界定,
若界定蓋章就是店家給予的收費承諾,那沒有入帳,店家一樣要賠償

若是以入帳為準,那是要以收據為依據,蓋章只是形式


canceryct wrote:
該熱感紙可保存多久, 就是上面的字何時會消失?我想這要保存5年是不可能的
有網友提到整個代收與點收的程序, 隔了兩個月才發現問題?


帳單應該要保留六個月,熱感紙正常狀態也頂多半年吧,
沒有人說要保存五年阿?~


canceryct wrote:
但因為顧客拿不出收據來, 這筆錢, 我覺得應當顧客, 當天任一環節有接觸此收費程序的當班人員, 以及便利商店分擔


講求證據的話,沒有證據為何要付錢給顧客?
那我以後都不繳錢了,都說店家我有去繳,也沒有留收據,那種東西跟垃圾一樣我隨手就丟,
那要不要賠給我?


不要用習慣來看,要以事實與證據來看



hkyang wrote:
我記得便利商店都有監視器,都可以調出來看當時有沒有收錢的動作,很簡單的問題


樓主已經說了,時間過太久已經洗掉了,而且,同時繳的是三張單,你要怎麼界定?
此時錄影帶只能知道是誰收帳(管收銀機),還是無法確認客戶有沒有繳這筆錢

我個人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arda19800626/ 常有實用資訊與好康歐~
今天下午協商店家跟小孩本身由當日我的孩子跟他同事一人出一半

但我還不可以接受 有蓋章他收據卻不見 電腦都沒有那筆紀錄條碼都沒有 我真的很不甘!
就是要講求證據與事實阿

我不確定法官或法律上, 是否收據是唯一證據, 因為我不是法官, 所以我才提出疑問

我是相信這不可能,這樣太過容易變羅生門

如果蓋章沒有效力的話, 說實在話, 就不用蓋了, 日期跟收款單位的話, 我以我繳信用卡來說 收據上本身就有

章我不確定是否應該蓋在熱感紙上

我只記得"繳費單"上需要蓋, 此事既然有蓋章, 就表示便利商店本身程序有缺失,

這也正是防止隨便有人跑來說, 我繳錢了, 但收據遺失了, 的方法之一

另外, 既然有蓋章, 對帳卻沒發現問題, 這也是個缺失

因此我才主張, 需一起負責任, 至於誰的責任大, 只能交給法律上去裁決

至於說了保存5年的是針對前面有人講的啦, 我只是真的很好奇那張感熱紙到底可保存多久

因為那張紙, 如果你不小心保存, 我想撐不過六個月, 比如說太陽直射的問題...等等
電腦沒紀錄就可以認定根本沒有刷條碼繳費的紀錄...商店收錢應該在繳費單上蓋章應該還有一張是店家會收下來的單據,應該找得出來吧...
小k3220 wrote:
確定是我小孩他們的店...(恕刪)


至少要有熱感收據才算,因為熱感收據是POS機繳款成功所印出來的憑據,
有章(蓋在繳款單)沒收據也不算,因為POS機沒繳款成功,章還是有可能因為收銀員疏忽蓋上去,
有收據表示店家一定會收錢,這時候才是從便利商店系統或內部調查八千元跑去哪裡了,
沒收據根本就不用理會,就像大家說的,任何人(包括沒繳錢的)都可以說他收據不見了,那商家光是處理這些問題就不用作生意了.
小弟是寫某家便利商店的收銀程式,所以對代收很清楚,有不清楚的環節可以隨時提出來.
ricky_yu wrote:
至少要有熱感收據才算...(恕刪)

認同+1...
章還是有可能因為收銀員疏忽蓋上去..畢竟顧客拿不出收據...電腦也沒條碼紀錄.
還有當初如果顧客有繳錢..便利商店不是會撕下繳費單的某一張嗎? 那張去哪了..
而且時間又過了1個月..沒有錄影畫面...真的照一般人的認知來說的話..顧客輸面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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