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分後衛 wrote :現在想起那一段窮日子就害怕那時候雖然有工作但收入不高,又有負債現金卡借到頂天,中午買一個便當加飯跟女朋友兩個人吃包一堆湯回去晚上煮麵不但把手邊的金子賣光還想用信用卡買金子換現金不過信用卡公司發現異常所以沒成交而且馬上傳簡訊降低我的額度現在收入好很多,負債也只剩下房貸跟一點車貸信用卡跟現金卡都還光了有刷卡也是當月全額繳清不過還是沒剪掉,怕有一天又窮的時候可以用的上...(恕刪) 我哭了。彷彿就是昨天發生的事情,歷歷在目
結婚前 => 如絲葵勞瑞士奔每個月最少也要交關一兩次,每周五六必到酒吧海產攤與朋友小酌,威士忌不喝非純麥十二年以下,紅酒必WS90以上,每年必安排歐美旅遊,亞洲想到就請個一周去度假結婚後 => 除家用保護費外,三餐吃公司,上下班捷運公車非必要絕不開車,手機電腦再也沒換過,每月個人花費不超過五千,含交通費。結論- 婚後方知單身好,誰說兩個人一起存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