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s118 wrote:最近天天下班都看到...(恕刪) 人沒什麼事就好啦那個路口我曾經看過一個女孩子被撞然後倒在地上一動也不動的..不曉得最後怎樣了canceryct wrote:插一下嘴,我記得2段...(恕刪) 嗯..但是這是在彰化..就算是有二段式左轉的標誌還是有許多人直接轉了
玩耍0612 wrote:駕照過期,應該等於沒駕照吧這點應該就是他不對了所以樓主應該會勝才對 無照駕駛跟肇事責任沒有關係喔!樓主有受傷嗎,那怕是輕傷,記得去醫院驗個傷,到時對方如果不賠的話,可以告他民事過失傷害,一定會成立,有六個月的追溯期,如此通常對方都會認賠了事。
canceryct wrote:插一下嘴,我記得2段...(恕刪) 我原本的那條路口~內線車道~沒有寫禁行機車而且沒有二段式左轉的標誌所以~也沒有必須二段式左轉的待轉區※而且~我摩托車倒臥的位置以及被撞的位置~應該可以明顯的看出~我已經轉進去了~而且已經直行一段距離了吧~對方的車可以說是剛轉而已~
Macibs wrote:都叫警察來了一切就交...(恕刪) 我剛剛查到一則因為我是要左轉~對方是要右轉~而且我已經轉路主幹道了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402&Title=所以應該符合例外原則吧【例外原則】 當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車輛應讓左轉車輛先行。左轉車輛為對向右轉車輛之左方車輛,原理應由右轉車輛擁有優先通行權,所以此種情況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