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同性婚姻,不然Gay會娶走你女朋友!
這標題看來有趣..也很有創意
我認識太多個已婚同志
要說他們自私卑鄙嗎?
以前還是青年時我會這樣覺得
但自從開始被同事問女朋友呢?
被長輩問有結婚對向嗎?該娶了!
我不在覺得已婚同志是卑鄙的...自私的
我只是覺得愛是沒有界限與對錯的
何苦如此為難別人..
以前我遇過好幾個煞到我的女生
但我總是選擇坦承
結果很2極...不是變成好朋友
就是把我的密秘在同事間傳開搞到我想離職
現在想起來早知道就把那個女人"娶回家在冰起來"
然後大搞外遇對象當然是帥哥...
當初我可是犧牲自己願意相信別人..才坦白呢~哈...
為此丟了好工作想想真不甘心
支持同性婚姻,不然Gay會娶走你女朋友!
這論點有點道理...
多半GAY身上的特質(外表/內涵)會滿吸引女生喜歡的..
不自由..不民主..恐怕只會導致更多的悲哀....
不過我還是不會強走你們的女生..請放心
1-不想被打死
2-不想自欺欺人
3-不想去毀了別人的一輩子
4-我還算是個有良心善良的人..
但你們願意替男/女同志的一輩子想想嗎?請思考一下
支持同性婚姻,不然Gay會娶走你女朋友!
但萬一被娶回去冰起來的是你姊姊或你妹妹呢?
先不要想打死人...先想想是誰造成的現象...是否公平?
先想想..愛一個人..是不是真的有錯..有罪只因為它們愛的是同性!
ppetter wrote:
歌唱天王也是嗎?...(恕刪)
我有幾點疑問,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解釋~
1.男的娶男的? 娶回家要洞房嗎?
不給肛交 可以離婚!
可以肛交 法律鼓勵同性婚姻肛交嗎?
2.兩個相愛的人當然想在一起~ 但是不做愛做的事可能嗎?
3.同性結婚 在傳統上 是給親友看笑話吧!我周遭就是這樣~
在華人社會為主,現代化的國家(新加坡)還有雞姦法...依這樣觀點來看,為何要支持同性婚姻?
適合華人社會嗎? 我滿懷疑的?!
admissionuser wrote:
我有幾點疑問,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解釋~
1.男的娶男的? 娶回家要洞房嗎?
不給肛交 可以離婚!
可以肛交 法律鼓勵同性婚姻肛交嗎?
2.兩個相愛的人當然想在一起~ 但是不做愛做的事可能嗎?
3.同性結婚 在傳統上 是給親友看笑話吧!我周遭就是這樣~
在華人社會為主,現代化的國家(新加坡)還有雞姦法...依這樣觀點來看,為何要支持同性婚姻?
適合華人社會嗎? 我滿懷疑的?!
我以前也覺得,愛上一個人,好像一定要 ... 性?

嗯,好吧,大概一定要吧
那麼,假設有一天,不性了,所以,就不愛了嗎?


如果你找到一個人,你跟她,不再性時,而你繼續愛她,那才是愛
我以前也不覺得我會說出這樣的話

至於法律 ...
新加坡的鞭刑,大家都知道、也有人覺得亂世正該用重典
只是說,那真正能改變人嗎?
如果有用,刑罰會越來越少、甚至消失
然而,新加坡應該不是只有好人存在的地方吧?

訂定那麼多法律,還是有問題,為什麼?

如果不從「人」的關懷,如何改變人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首先,我認為,同性婚姻是個違反自然法則的事情。
有很多人跟我辯論,說是大自然有很多動物,也都有同性同居的情況。為什麼人類不行?
這些人,根本就是只看到表面。我找過很多生物學領域相關的文章,基本上,自然界動物之間發生同性同居的情況,目前救人類觀察到的,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短期的同性同居,另一類就是長期(或終生)的。因為動物沒有所謂的婚姻的概念,因此僅能用同居來說明。
短期性的同性同居,目前就人類能夠解釋的,有些是在學習,有些是階段性的。其他人類無法觀察其背後動機的,就沒辦法解釋。
長期性(或稱終生)同居的,目前人類也沒辦法得知其背後動機。
很多人,僅看到動物也有同性同居的情況,就很高興的來跟我辯論。可是,這些動物的同居情況,我們不知道他們的背後動機、原因,又怎麼能將人類的情況套入?
再者,我們可以肯定,人類的同性婚姻,絕對不是自然界所樂見的,更不是人類所樂見的。否則,按照人類的演化,應該要演化成可以同性交配、繁殖,但,人類演化數萬年了,從來就沒有發生過。由此來看,人類的同性婚姻,的確是違反自然法則。再說,你願意你的孩子是同性婚姻嗎?你自己想要成為同性婚姻的一份子嗎?如果你都不願意了,你要跟我說你支持這法案,根本就是心理有鬼。
有人說,同性婚姻者不被法律承認結婚地位,則圍繞在婚姻相關的權利因為沒有法律的保障,等於是變相被剝奪了。
何謂剝奪?本來有的,後來沒了,謂之剝奪。
對於同性婚姻的個體,政府沒有剝奪他們個體的權利。但是同性婚姻,是個違反自然的事情本來就不該存在,何來剝奪之有?再說,我們的法律並沒有禁止同性婚姻,只是沒有去承認他們!
我們如果要以法律來保障違反自然法則的事情,那有更多違反自然法則的事情,是不是都要以法律保障之?例如,人獸婚?
我更要反問,今天你如果贊成以法律保障、承認同性婚姻,那麼,我請問,一夫多妻制是不是更應該以法律保障承認?一夫多妻制要比同性婚姻更接近自然的情況,且這麼多政商名流都是二房、三房的娶,他們的孩子也都正常。再者,一夫多妻制也確實發生在人類社會當下。為什麼不以法律保障、承認一夫多妻制呢?那還有多夫一妻制、多夫多妻制呢?是不是都更該比同性婚姻優先保障?
再來,今天你用法律承認了同性婚姻的法律地位,那麼,那些三男婚、三女婚、四男婚、四女婚(以下簡稱多男婚或多女婚)是不是也該保障?對於這些人來說,男男婚、女女婚都可以用法律保障了,多男婚、多女婚為什麼不可以?有什麼差別?
如果今天我們用法律承認了同性婚姻,那麼相關的議題將很嚴重,同性婚姻可以領養、認養小孩嗎?哪個小孩希望自己的爸媽是男男?或是女女?即便有小孩願意,但是未滿18歲的意見,可以被當成法律上承認的意見嗎?
如果今天我們用法律承認了同性婚姻,以後從國小一年級開始,我們是不是要告訴小朋以說「男生可跟男生結婚,女生可以跟女生結婚,所以你可以去愛男生,或是妳可以去愛女生」嗎?
不要老是去拿國外的研究報告說什麼小孩身心不會因為雙親是同性婚姻而不受影響。那你為什麼不說國外都讓民眾合法擁有槍枝,台灣為什麼不做?國情不同啊、文化背景不同啊。再說,也有「小孩身心因為雙親是同性婚姻而受影響」的研究報告啊。你為什麼隻字不提?
遺產問題,今天你同性婚姻不能領養、認養小孩,遺產問題根本就不大。充其量就是你要收歸國有,或是轉給誰的問題,這以信託的方式就能解決的。
我認為這些贊成多元成家法案的人,根本就搞錯了一件事。我們不是要歧視同性戀者。沒有人想要變成同性戀、同性婚姻者。這些同性戀、同性婚姻者會變成這樣,雖然是他們的選擇,但也不是他們自己所樂見的。他們自己也不想要變成同性戀的。
我認為我們要幫助同性戀者的作法,應當是要求政府建立研究團隊、給予研究經費,看看如何將同性戀的性傾向改回正常。
用法律來給予同性婚姻地位的承認,根本就是很廉價、不負責任的作法。誠如我前述所說,今天你看到同性婚姻的人數有一定比例,所以你使用法律來承認其地位,那麼明天多男婚、多女婚的人數也超過同性婚姻者時,你是不是又要立法給予承認、保障?顯見這邏輯是錯誤的。
絕對不是用立法來保障同性婚姻者的婚姻地位,而是想辦法讓他的性別傾向調整過來。這才是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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