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太多的人權才是錯誤的過度的民主也是一個疑慮是否只要犯了法就直接剝奪人權?我贊成因為你都不把別人當人了為什麼我們要把你當人?可以像是前蘇聯一樣嗎?勞改營反正都死刑了去做苦工不好嗎?做到死都不用領薪水OR 給被害家屬只能有最低限度的配給食物與水活活做到死這樣才對吧?雖然不人道但是這樣才有警惕作用可是現在法官都一堆腦袋都在三億年前的先把法律制度搞好吧...要是哪個願意直言仗義出來說18%取消 司法改革 直言不諱還有魄力可以讓我們感覺可以做到的那我願意跟隨PS:搞了老半天,左岸都快要比我們民主了在此願各位有個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