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v wrote:
小弟開車是"禮讓派"...(恕刪)
有許可並不代表可以放置在車上
人民或團體持有刀械申請書對於用途有所限制:
1.紀念 2.裝飾 3.健身表演練習 4.正當休閒娛樂 以上四點
更何況還有"放置處所"的選項,如果是寫放在車上,這恐怕會申請不成喔
把刀械放在車上絕對會對自身不利,警察路檢可以有正當理由懷疑持有刀械的動機
奉勸這位仁兄還是早早把這把刀放在家中安全處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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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dv wrote:
小弟開車是"禮讓派"...(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