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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與安全???


小弟覺得侵害別人人權的傢伙,需要什麼人權呢?沒有活活的打死他或是虐殺他已經算他走運了,

人權是給予尊他人人權的"人"才適用吧!至於那些行為非"人"者根本不適用,

請把人權兩個字用在人身上好嗎?假使犯錯一次說別人害你(因為很多家長都會說交到壞朋友,他是家裡最乖的...),

那兩次以上呢?根本就是故意的嘛!那還不該重罰嗎?一次就該死了,最好是終身監禁,每天用鞭刑,

不然2,3年就被放出來,那警察背背抓爽的嗎?那路上的女性同胞都應該暴露在危險之下嗎?真是氣死人!
說得對,對累犯採取終身監禁這個方法最好.(當然還是要去勢)

至少不要再放出來一直重覆著犯案被抓保釋然後再犯案的這些鳥事.

梁媛
人權人人都有,但不應該無限上綱,不是說罪犯也有人權所以不該給予
嚴厲的懲罰手段 ....

殺死別人(剝奪別人人權),所以被判死刑(也被剝奪人權),勉強算是合理
強姦別人不能算剝奪人權,只能說妨礙自由,違反他人意願,那麼"防礙"
你的自由,"違反"你的意願,用人道的方法把你"去勢",讓你以後想OX
時無法達成,小弟倒覺得雖不太好但不失為一個辦法,而且不見得這是違
反"人權",去勢是一種約束你自由,違反你意願的懲罰方式,只要不是用
那種血腥的方式為之,不見得就不行,何況有的強姦犯根本是累犯,你關
他幾年放出來仍舊作姦犯科,把他去勢他以後他就算想強姦也辦不到。終
身監禁反而獲得全民養他到死的"福利",而且對那些惡性重大的人來講反
而搞不好會讓他們覺得"被抓到大不了就吃一輩子免錢飯"的想法,大失威
嚇之效(懲治盜匪條例改掉結夥搶劫為唯一死刑後搶劫的人變多就是明顯
的一例)

btw, 這種豬狗不如,連畜牲都比不上的混球,既然他不重視別人的人權
,他的人權自然也在他人許與不許之間。
一顆便宜的子彈送他就好了

這種沒人性的東西關起來 挺浪費資源的~

我不認同廢除死刑~

個人想法 勿戰
所謂的"去勢"不是真的把"牠"卡喳~剪掉喔~跟古代中國的宮刑或太監是不一樣的。
是用藥物控制色狼的生理反應,讓他的犯罪工具硬不起來而已...而且也都要藥效期間,並不是打一次
永遠起不來... 這樣會太殘忍嗎?

在台灣人權的議題~大概永遠吵不完,台灣的法律好像都沒辦法讓壞人得到該有的懲罰,
反倒是善良的老百姓得不到應有的人身安全保障。
rs6000 wrote:
所謂的"去勢"不是真...(恕刪)


是沒有錯啦..只是翻翻社會新聞..前幾年曾發生過惡狼性侵小女生..用的不是自己的傢伙..
而是手指&掃把桿..足以說明就算這些變態噁心的狗畜牲的那話兒失去作用..仍會想辦法找
代用的工具滿足獸慾..很難糾正這樣的偏差...

像今天的報紙寫到:近千名有性侵犯前科的人..只有10多各受到監控監管..其他的就像是野
放的狼..不知哪天又可能再度犯案...

至於有大大提到讓色情業合法..基本上..現在即使不是合法的..門道也很多..那些混帳還是不
去買啊..寧願用強的...就算合法了..對那些一時性起的可能有幫助..如果是因為心理問題引起
的慣犯..相信也難以幫助糾正其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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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問題

為什麼 一般來說

尊重犯罪者人權的國家都比較有錢

而比較不注重犯罪者人權的國家都比較落後

這並不合理啊 偷東西或是搞同性戀就會被砍斷手/死刑的國家 應該比較少犯罪 所以社會安定才對 為什麼事實是相反的呢? 台灣新聞報導說有強暴犯被抓到 就一堆人說等犯人被放出來 要去砍他 這樣的國家應該很安全才對 為什麼還會有人抱怨?




dora007a wrote:
我有問題為什麼 一般...(恕刪)


小弟覺得不能這麼看
目前有錢的已開發國家以歐美居多
這些國家人民的法治觀念本來就比其他國家好
自然不需要太多的嚴刑峻法
但其他地方的人民法治觀念較差
自我約束能力不及歐美國家
自然比較需要外在的嚴刑峻法來約束
迷路的小狗 wrote:
小弟覺得不能這麼看目...(恕刪)

恐怕不一定
美國是 世界 受刑人佔人口比例最高的國家
嚴刑峻法
有一個70幾歲老人 偷了3次麵包 被判無期徒刑
終身不得保釋

世界死刑比例最高的國家分別是 中國 俄羅斯 美國
在歐盟的壓力下 俄羅斯逐漸不再執行死刑
甚至連中國也開始有 所謂 死緩 的判決
提高假釋的限制
加重再犯的刑責(死刑/終生不得假釋)
尤其是這種再犯率極高的犯罪者

無期徒刑就無期徒刑嘛
還假釋
那些被害者尤其是被殺害的
有機會再來一次嗎?

不好意思
小弟是死刑的支持者
以現在情況來看
只要不是死刑都有機會被放出來
這對被害人公平嗎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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