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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解雇之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13年0812更新 (結束)


豆豆底迪 wrote:
簽到最喜歡看小蝦米對...(恕刪)


謝謝唷


bzchang wrote:
哈哈哈陳年往事最近又...(恕刪)


陳年往事是指 ?

謝謝唷


wuzenjar wrote:
樓主的主訴應該是「雇...(恕刪)


沒錯....這是我要主張的部分,當然還有我業務獎金的部分
據我所知這官司最常可能可以拖達10年之久,假設以我底薪25K來計算
所以25K*12*10=3百萬,如果我在這家公司待10年可能可以賺到這些費用
所以當我提告的時候我必須要負擔到裁判費3百萬在乘上1.1%所以是3萬3
這樣官司才會開始打下去
當然我相信不可能搞那麼久啦..至於勝訴拿7-80我想應該也沒那麼多,我野心也沒那麼大...我希望至少獎金的部分可以給我
最近看了不少有關於確認僱傭關係的裁判書,官司勝訴的似乎不少,希望我也是其一
謝謝囉


做越久,忘越多;老鳥狀況比我多! wrote:
什麼鬼公司,缺這麼大...(恕刪)


這是一家剛成立不久的新公司,的確開業至今應該是還沒獲利,但是新公司開業應該也至少要有預期準備5年內不一定會有獲利的情形,只是不曉得老闆的經營心態是如何...哀
謝謝唷



kate_abc wrote:
業務被解雇 似乎稀鬆...(恕刪)


1千5百萬的3趴....45萬耶...不曉得您這位廠商有沒有領到該獎金..如果沒有應該是可以思考要不要訴諸司法,就因為公司現實 大環境也現實,我們這些市井小民更不應該姑息這樣的業主,我才不相信小蝦米真的對抗不了大鯨魚這種事情
謝謝唷


水能載舟,亦能煮粥! wrote:
我也覺得該公司過河拆...(恕刪)


謝謝唷



U@@U wrote:
有進度的話記得po上...(恕刪)


會的...謝謝唷


qovop wrote:
等後續-----


敬請期待 ^^


水能載舟,亦能煮粥! wrote:
我也覺得該公司過河拆...(恕刪)

很多公司都會這樣
有的是快領年終時就故意叼難讓你自己走人
jupid wrote:
謝謝唷 陳年往事是指...(恕刪)


是指本棟大樓

後續另外開樓

有人岔賭兩萬說樓主穩輸,結果判決無罪,人卻消失了
本來預定這周伍要去法院的和解庭...今日接到律師助理電話

說對方也有請律師了,因為對方律師在預定的日期有其他庭要跑,所以要改期了...

目前又要再等法院通知了....

果然跟我想的一樣,對方是不會讓步的...
樓主
您的律師應該有跟您提到
所謂的簡易調解庭為何

基本上
如果是這種調解庭而非"辯論庭"
用意都在雙方的求解求和
除非調解了數次都無效果~才會由調解員申請為辯論庭由法官進行裁決

如果您真的想把心思花在這上面
我想您有得跑
另外這些年您所浪費的時間及金錢~除非最後是您獲得勝利~不然在這段期間所請假的費用
不得要求另一方給付
而您需要擔憂一點~~在這段期間若是該公司倒閉或是負責人換人~損失更是拿不回
我蠻同意一樓一位會員的說法
如果您真的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或許將心思完全放在上面會比較好

因為
您可以問一下您的律師
若是您的金額可以拿到這麼多錢的話.........不會是簡易調解庭
因為金額不高~所以直接由調解庭負責調解(調解員有書記官及事務官)
以我之前所看見的案例來說~因為金額是有十一萬~所以是由"民事辯論庭"負責
而之前看過一些勞資糾紛~如果是數位集體或是金額高一點的單位原告~就是民事辯論庭
但若都是只有數千以及數萬元~則都是先由調解庭進行調解
那是在一間類似"小辦公室"~雙方及調解員圍坐在一起

您開庭時可以詢問一下調解員的意見
因為會在調解庭充當調解員都是有經驗的~您可以直接問問您索賠的金額最高可以達到多少
若真的不高~~我建議您不要花時間在這上面
因為一個月可以出調解庭高達數次~一次都要花費蠻多時間(因為雙方是坐在一起談~要談多久就多久)
(對方可以都不講話慢慢耗時間)
所以調解那種都是半小時以上的~~辯論庭至少還有法官會喝斥以及把握時間
加上調解庭都是得出數次以上~以及將來還有所謂的辯論庭以及對方若聲請異議還會再繼續開庭調解
就看您願不願意真的這樣耗

所以還是先建議一下~您問一下律師及調解員
大約可以拿到多少賠償金額
因為民事庭跟刑事不一樣~~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都要由自己提出
如果您可以證明您所損失的金額龐大~以及當初有簽訂的白紙黑字契約~對您才有利
寫得很詳細呢..感謝您喔
認真要說的話...我是把心思放在整個經過分享在這上...希望到時候可以讓有看到的人有類似的狀況可以知道該如何處裡...當然這裡人可能不多..但結束後我應該還會分享到很多地方給更多人看
我的律師有說..因為我的資料準備很充足,所以調解庭或法院上其實對我是比較有利的
律師也提到他經手的案子大多數都在調解庭就結束了,因為調解員們一定也是勸雙方各退一步
其實我猜跟我在調解委員會的狀況是差不多的..就是喊價
但是我前公司老闆認為他是老闆所以她有權利要我走我就得走...他的心態是如此,所以才會調解不成
今日得知她也請了律師,所以我相信他的心態依舊是沒變
而我聽了同事說,前老闆請我當時的主管了解一下我手頭上的證據到底是有哪些..
沒想到我前主管居然跟我前老闆說我是早就有計謀...有備而來的,我更應該懷疑他們早就是有計畫的惡意開除員工,因為我不是第一個被臨時當天通知FIRE的!
金額多寡就比較不好意思在這說了...除了我基本要求的業務開發獎金外,因為是雇傭關係存在的官司,所以律師有說開除我的當天到我復職的這段時間勝訴的話,公司必需要賠償這段時間的薪資,所以金額不是只有幾萬元而已...當然我也不是獅子大開口,我只是希望公司能遵照當初所談的該給我多就給我多少...
我很慶幸我現在待的這家公司老闆知道我的狀況,願意讓我請假去處理這個官司事件,目前的老闆是好好先生,所以不會計較我請假,公司的同事也都不會計較,也很善心的希望我能夠獲得應該有的報酬
大約有的報酬這是很難估算的...
假設我當初的薪水是3W...以及我的獎金有10萬
我求償的標的是10萬,但是雇傭關係存在的部分...公司開除我是5月,目前快11月了...這樣就有6個月
6*3W+10W=28W...這些我都算得出來
但是搞愈久..這金額相對的就愈大了...所以很難估算
您提到的一點在我要打這官司我的朋友也有提醒過我..律師也有說過...
公司倒閉歇業或是負責人換人..我可能會求償無門...這是一個隱憂沒錯
但是就我的觀察這家公司目前還是有持續在經營也有在開發新品...應該是沒有必要為了我這區區的小錢
而大費周章的去惡搞自己公司..
而我坦白說現在也沒有甚麼心力去耗費在這...新公司的學習就要花不少時間了
事前的資料也都準備得很齊全周詳了....所以現在也沒甚麼好煩惱這官司的事情
當然誰都希望早點結束的...
對我自己有利的證據就是當初跟公司EMAIL往來的資訊..以及每天的日報表上
都有我正常出勤,以及開發的客戶數,銷售的產品,以及金額等等...
之所以會想分享...一來是不想姑息這樣的公司二來是被該主管毀謗讓我很不舒服...






v3su wrote:
樓主您的律師應該有跟...(恕刪)
dear 樓主

公司如果這麼惡質的話
有跟您律師商談
是否改走刑事的背信或是侵占(您的薪資)
成功率為何??
因為照您這樣一說
公司方面不只已涉及到民事雇佣關係而已
要不要問一下律師看看?
這位大哥您提到的這部分倒是沒有聽到律師提過..可能我給的方向就是單純的打雇傭關係,所以律師就沒多想吧

律師倒是有提到一招就是,換我來開除雇主,但是一樣求償這段期間的薪資以及開發獎金的部分,比較像是您提到

的侵占薪資這個...

但是我覺得好像又更麻煩了...所以就沒往另一個方向走

公司惡質不惡質雖不是我說的算...但就我知道的我被FIRE掉的當天,才知道公司有一個網路部門的兩位員工

也是被臨時通知開除,但是一位較資深的比較熟知法律所以很大膽的直接跟老闆要求遣散費,老闆評估過後也的

確是有給,而另外一位資遣的員工則不曉得有遣散費可拿,公司也就沒主動給,但是也由於該員工離開後沒多久

就有新工作了,所以也沒想要跟公司索取...

相信也有人提到怎麼不聯合這些人一起告公司,因為這些人也都在工作了不想費心費力去做這樣的事情

且..它們也不是業務單位所以也沒甚麼開發獎金的部分可以爭取..就更不想耗費時間跑法院

至於是否有背信...我們也沒有簽屬甚麼文件,我猜應該很難構成...且當初剛進公司的時候,主管就有要求

我們要簽立3個月的試用合約,如表現不好公司有權利開除不得有異議的合約以及自動離職書,現在公司就是咬定

我有簽這個文件,所以我是接受公司的遊戲規則的

但是律師是說明,雖然試用期的規則本來就是合法也是正常的....但是也不得在這期間內隨意開除員工

所以律師也是說並不是有簽那樣的契約就會輸....

公司必須舉證,我為何不適任該職位以及有沒有教育訓練來幫助我更能適任該職位

而我必須舉證我為何適任,而我的證據也就是在平常的報表上面....

但也感謝您的提醒...我再來問律師看看..

謝謝唷 ^^



v3su wrote:
dear 樓主公司如...(恕刪)
老闆過河拆橋...

加油,你贏的機會很大!

jupid wrote:
我很慶幸我現在待的這家公司老闆知道我的狀況,願意讓我請假去處理這個官司事件,目前的老闆是好好先生,所以不會計較我請假,公司的同事也都不會計較,也很善心的希望我能夠獲得應該有的報酬


遇到菩薩了,官司成敗一回事,要忠誠於這位好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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