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tw wrote:很明顯他是要問給旁邊女生聽的,要她小心你,...(恕刪) +1 我也覺得警察就是故意要問 要讓旁邊的女生小心你警察應該是看的到你的前科 可能是有關人身安全的前科紀錄也許只是年少輕狂犯下的錯 不過警察不見得會這樣想
hbdnoct3 wrote:我有前科...昨天送...(恕刪) 乾脆回他你可以上一下 google說不定查的到我有權不回答.....你不是很利害查的到嗎...幹麻要問我.......明明就故意看你戴個妹不爽吧去爆料吧..
也許台灣警察需要再教育他可能臨檢問了幾百幾千個人,有前科的可能N個隨口說出來~~~沒顧慮到當事人感受,也沒想那樣多因為在工作當下,除非長官出勤時有再三叮嚀車上的女性朋友如果對你前科有意見~~~~~那你們永遠只是朋友如果有意追求成為另一半,你能瞞她一輩子嗎???有些事情想開就好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警察可以查證你的身分,要求你提出身分證明,如果你有提出相關證件,行為上亦無確信已發生危害或即將發生危害的客觀理由,依法是不得將受檢人帶回勤務處所。實務上有的警察會問你,可能是因為你的回答如果與資料明顯不符,基於大部份的民眾應該都知道自已訴訟的記錄,那執法人員就有正當理由確信你的身分證明有可能是偽造的。所以回答你的問題,依個案的情況,你能不能拒絕警察的提問?答案是應該不可以拒絕提問,但是你可以"拒絕回答"問題。如果受檢人認為執行人員的行為有侵害到你的權益;或是雖然權益沒有受損,但有足夠理由認為該項臨檢違反行政程序,可以要求在場最高階長官(找看看有沒有二線一或以上的,如果沒有就從一線四再往下找,不然就問一下在場比較資深的)作出行政處分書(即民眾異議記錄表),以保障自已的權益。但是如果受檢人拒絕回答的瞬間、立即加足油門逃逸、行進中還撞到警車、交通錐之類的話,那又是完全不同的情況了...
我覺得樓主覺得不舒服 無可厚非不過我覺得警察這樣問 是可以啦警察不可以問的話 這樣有些狀況要怎麼處理和了解呢雖然會讓人不好受但這種事多多少少都會問就算你去找工作或之類的場合 多少會問一下你如果去美國可能覺得更沒人權那裡的警察問的可能比台灣還讓人更不爽事情過了就算了 日子繼續往前走 你可以有更快樂的生活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