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cb30rex wrote:小弟在一棟12戶的大樓,我們只有主委跟財委,...(恕刪) 通常管委會只有2個人,這樣的管委會其實很危險,因為一大堆事都主委一人扛,管委會還應該至少要有監委一人,。給原po一個建議,直接請主管機關來處理吧!通常是該縣市的建管處來處理。若還是不行,那就讓它倒吧!我也幹過主委,也是一肚子氣,尤其是那些不想幹或不必做管委會的人在旁邊冷嘲熱諷,實在讓人火冒三丈!!通常做主委是無給職,我覺得沒必要忍受這些鳥氣。管委會的存在需要全部的人協調一致才能做的順利,還是一句老話: 管委會倒了,自然會有人受不了重新出發。btw, 通常管委會的事都是po在居家綜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