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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懂法律問題? 我這樣能去提告恐嚇罪嗎?


shannon wrote:
我將他拿下來是因為我們社區住戶規約有規定,所有文件需要申請通過才由總幹事張貼,我是看不慣他們為了自己的目的將住戶規約放到腳底下踩。當然我也可以選擇沉默


如果撕的權利在總幹事他今天執行總幹事的權利去撕或許可以成立,張貼者擺明是針對總幹事而來,問題提告規提告有沒有罪還是法院。
1個社區就是1個國家的縮影,1屆就1年你就下次選有德信的委員,不燃你要跟他輸贏身家嗎?

1個社區就是1個國家的縮影,多想想就會釋懷了.多賺點錢買公寓般就不用管這些78事,不是比較實在.
Hi~goodday everybody nice to meet u here~

紫色遊魂 wrote:
連什麼文字讓誰心生畏...(恕刪)

當然是可以告啦
至於告得成不成會不會被反告誣告罪名是樓主家的困難
我只要搬張凳子準備好可樂爆米花就可以看戲了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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