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ceshadow wrote:前幾天在板上看到po...(恕刪) 是的,若要預防替配偶還債,一開始結婚時就要採用分別財產制,有一些欠很多錢配偶怕被強制執行的就離婚了。所以才說如果沒幾萬的話,趕快處理一次還清,省得利息愈滾愈多,夜長夢多,到頭來還是被法院強制執行。
抱歉,插個話,我覺得現在信用卡的使用如此普及,但很多民眾卻還是搞不清楚利息的計算方式和逾期未繳的後果(譬如聯徵註記和強制執行等等),建議政府在高中課程內加入相關內容,讓大家知道信用的重要。個人拙見,不要砲我,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