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agle wrote:
原文出處: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2883355&last=37685753
--------------------------我----是----分----隔----線-------------------------
其實本人是支持ETC的, 也不是那麼在乎ETC的一些小瑕疵, 但這次的事卻讓我不太舒服...
車子是太太的名子, 就在二月某天回老婆南部娘家的路上, 有兩個ETC收費站沒有感應到, 當時隱約覺得好像沒有聽到聲音, 當晚也上網立刻查, 由於沒有顯示(後來才知道網上沒有當天資料), 所以就認為自己聽錯了.
上個月車檢, 監理站告訴我們有兩筆3000元的罰單要繳, 驚訝之餘最後才弄清楚, 當初這兩筆過站沒感應到的費用已經造成共6000元的罰單了! 當下當然是先找遠通的客服弄清原委, 最後才弄清楚:
1. 太太的手機門號於去年已經更新, 但是遠通的資料是舊的, 因此遠通覺得簡訊沒收到是我們的責任.
2. 兩年前我們搬家, 但太太的戶籍留在舊房子並租人, 遠通及高工局的郵件寄到舊住址都被退件(他們說的, 我是不知道這兩個單位有沒有寄件通知我們這件事, 還是直接寄罰單被退件, 而郵局也從來沒有告訴我們有郵件待領).
至於這40元*2的過路費, 其實我已經在4月份不經意上遠通的網站查我的車子時, 順便查了一下太太的車, 才發現到有兩筆40元的錢要補, 當下也立即以信用卡繳款.
我把這些事證都告訴遠通, 也經由遠通的證實以書面向高工局申訴, 結果回覆是6000元要照繳, 而且不在15天內繳完, 還要連續處罰!
太太是怕事的人也怕我唸, 雖然我滿肚子火, 但也只好趕緊繳了6000元好讓事情結束. 我知道太太換手機門號及聯絡地址變更有通知的義務, 但是因此衍生的責任代價也太高了. 畢竟罰單不是小數目, 我覺得有必要讓多一些的人知道.
===========分====隔====線====我====又====來====了===========
這邊能見度比較高,幫轉貼上述文章!!...(恕刪)
看完這案例後,我決定把剩下的300元消費完就把OK蹦撕碎!!



要求遠通在七月底繳納兩億兩千萬元違約金。
遠通電收不服,雙方昨日共同召開協調委員會,
委員會研議「罰款暫緩」,雙方補齊有異議的文件資料後,
一個月內再開會決議。
strikeagle wrote:
至於這40元*2的過路費, 其實我已經在4月份不經意上遠通的網站查我的車子時, 順便查了一下太太的車, 才發現到有兩筆40元的錢要補, 當下也立即以信用卡繳款.
strikeagle wrote:
我把這些事證都告訴遠通, 也經由遠通的證實以書面向高工局申訴, 結果回覆是6000元要照繳, 而且不在15天內繳完, 還要連續處罰!
一樣出現爭議,小老百姓就要先繳、不繳就連續罰,財團就可以緩繳、再議!
見鬼了!
先來去買兩本回數票壓壓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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