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最愛亂七八糟 wrote:果然鬼島的居民都是鬼...(恕刪) 可能酸民沒有去過KTV吧。KTV門口及包廂不是都有貼未成年者半夜12點之前請離開嗎?實際上有沒有作到不好說,但起碼有這規定,警察也照這規定辦事情。這也能批評,酸民真的好酸啊。
警政單位不是常常抱怨人力不足?竟然人力不足就應該把人力放在主要的勤務上就好比工作上,所有的事情都是該完成的卻不能同時兼做那就要列出輕重緩急按步就班完成不然只想著~我做的都是我份內的工作那我做哪件事情有差嗎?有錯嗎?公司早晚被員工搞垮的~我也相信沒有主管會接受這種想法的下屬才是
沒規定不能深夜出遊吧只要超過不能獨處的年紀就好了只在社會秩序維護法找到一些規定深夜遊蕩,行跡可疑,經詢無正當理由,不聽禁止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公共遊樂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縱容兒童、少年於深夜聚集其內…去超商買東西,算有正當理由吧超商也不算遊樂場所吧難怪只能開勸導單,不然早就抓回去開罰了條子還幫忙載回家,感覺條子還不錯下次深夜去超商,還是找家長陪同吧,總不會有家長陪同還有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