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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未成年半夜不敢買東西吃了 8/12更新

笨蛋最愛亂七八糟 wrote:
果然鬼島的居民都是鬼...(恕刪)


可能酸民沒有去過KTV吧。
KTV門口及包廂不是都有貼未成年者半夜12點之前請離開嗎?
實際上有沒有作到不好說,
但起碼有這規定,
警察也照這規定辦事情。
這也能批評,
酸民真的好酸啊。
條子沒錯啊!

三更半夜跑出來,要我執勤我也會問!

以前唸國中的時候,要是在電動間遇到少年隊真的是要快跑...

被捉到會被k兩拳,再叫學校或家人來領回去...加上記過...
警政單位不是常常抱怨人力不足?
竟然人力不足就應該把人力放在主要的勤務上
就好比工作上,所有的事情都是該完成的卻不能同時兼做
那就要列出輕重緩急按步就班完成

不然只想著~我做的都是我份內的工作那我做哪件事情有差嗎?有錯嗎?
公司早晚被員工搞垮的~
我也相信沒有主管會接受這種想法的下屬才是

chuchan1156 wrote:
小屁孩半夜三點不睡還...(恕刪)


怪了~~
我們家附近的便利商店座椅
常常半夜一堆阿殺不魯少年仔坐那邊喧嘩
警察都好像自動無視~~~~


wwwww0931 wrote:
16歲就了解上01....(恕刪)

01是普遍級的網站吧大大
我才12歲

冰隱霜心 wrote:
今天在家看個電影,不...(恕刪)


不錯辣  講真的 至少 你跟很多大人比起來 你懂你哪邊做錯了 而不是一昧批評警察 
好警察!值得表揚!

這裡的治安應該不錯!
PS.我還單身。
沒規定不能深夜出遊吧
只要超過不能獨處的年紀就好了

只在社會秩序維護法找到一些規定
深夜遊蕩,行跡可疑,經詢無正當理由,不聽禁止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公共遊樂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縱容兒童、少年於深夜聚集其內…

去超商買東西,算有正當理由吧
超商也不算遊樂場所吧

難怪只能開勸導單,不然早就抓回去開罰了
條子還幫忙載回家,感覺條子還不錯

下次深夜去超商,還是找家長陪同吧,總不會有家長陪同還有事吧

冰隱霜心 wrote:
今天在家看個電影,不...(恕刪)


我只能跟你說

只要你住在雙北、高雄、桃園的話

未滿18歲前 暑假半夜就乖乖待在家裡

上網搜尋青春專案就知道了
作網站真難 都要扮黑臉寫文章、砍帳號逼廠商買廣告...

kkyyy85725 wrote:
今天在家看個電影,不...(恕刪)


表示你之後半夜肚子餓.. 可以叫你阿爸或阿母或老哥起床去幫你買...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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