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llings wrote:行人沒有逆向問題只要靠邊走就可以了,靠哪一邊都可以除非他走在車道上腳踏車逆向確實是滿令人困擾 遇到有色盲的腳踏車騎士,也很令人困擾偶爾會看到車子停紅燈,行人停紅燈, 腳踏車闖過去........
boy1234567890 wrote:我看那新聞時,記得那...(恕刪) 所以問題還是在恐龍法官綠燈直行我還要注意左右來車拿紅綠燈都可以拆了至於腳踏車搶黃燈,不該判腳踏車該死嗎要用應注意而未注意來判駕駛也可以用同樣罪名判給腳踏車吧
丟出應注意而未注意應注意而未注意應注意而未注意路權失敗...那路權要衝沙小路用什麼都可以套用這個大絕招阿假設今天我得了絕症 跑去闖紅燈 對方撞到我 搬出 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還可以要一筆錢 靠腰 怎算都划算辣 被掛了還可以多領意外險的費用 法官都讀些什麼書阿
不能這樣說,如果路權無敵,下次看到有人闖紅燈你就加速把他撞死,法官應該不會判你違規,會直接判你殺人罪。「閃避不及」與「疏於注意」與「故意」是不一樣的。綠燈/視線不良/踩油門猛衝,心中是不是有著「我有絕對路權撞到人也沒關係」的想法呢?法官不是笨蛋,那種只管自己猛衝不管他人安全的,法官不會隨便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