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lin1204 wrote:他回收後證據不就被淹面了嗎?應該拿去化驗再報給新聞 +1直接找廠商,絕對很配合的說他們會拿回去化驗,然後再回覆;但是有哪個廠商這麼誠實?拿會去以後絕對河蟹掉...樓主如果真的要處理,可以先保留一部分樣本,自行送檢,上網搜尋一下就有了,衛生署也有相關業務,私人的例如SGS,只是送檢的費用不低就是...直接找消保官不大有用,消基會原則上是要你拿著有問題的東西&證據去申訴才會受理...另外,令堂這兩天身體還好吧?有沒有什麼異狀?小心為是呀...
sanfel wrote:有沒有先問一下家裡人...(恕刪) 有問過喔~確定沒有放錯什麼那瓶有問題的藍色礦泉水(有效期限2013.4.30號)大約是7月20號那時買的所以不是從7月31號新買的那箱拿出來的水才會有兩個不一樣的日期2013.4.30號那整箱水就只有那瓶有問題已經下肚不知道多少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