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David wrote:
英國把香港移交給中國...(恕刪)
您真是不懂歷史胡說八道啊!
1.英國把香港移交給中國, 但是日本有將台灣移交給中國?
解答:
因中國擁有台灣主權(否則無法割讓台灣給日本),於馬關條約失效以後,台灣主權自然回歸原擁有者。
在這種狀況下是不需要"移交"主權的。而當初割讓香港的南京條約並非失效,所以需要由原治理國也就是英國另定條約交還主權,兩者性質是懶覺比雞腿,不一樣的。
2.馬關條約以後, 中國對台灣的主權就結束, 現在台灣的主權應屬於台灣人擁有,
更何況二戰結束之時, 中國軍隊連自己首都都沒光復, 卻侈言光復台灣?
解答:
沒人規定一定要先光復首都才能光復其他國土,另外因馬關條約失效,所以中國對台灣的主權只能算是"中斷"而非"結束",最後台灣的主權當然是回到中國手裡。
3.至於開羅宣言, 在舊金山和約後就已經無效了. 因為日本已經放棄台灣, 中國政府卻沒有取得任何日本同意割讓台灣給中國的同意文件.
解答:
宣言是公報性文件,不是條約,除非後訂的條約有明確針對開羅宣言做推翻他的詳細規定,否則開羅宣言並不存在無效問題,而舊金山合約內容提到日本放棄台澎主權,這點與開羅宣言並不相違背。
後來日本與中華民國政府另訂台北和約,裡面提到日本把台灣視為中華民國領土。另外再接下來的中日建交公報,日本表達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這個第八條就是開羅宣言必將實施。
所以按照現行條約,台灣主權應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目前由中華民國實質統治,但無論如何,台灣主權是屬於中國沒錯,台灣主權是台灣人與其他省份的人一同擁有的。
這邊要再強調一次,日本並非台灣原擁有者,他佔領台灣的合法性因為戰敗失效,所以你用"割讓"這詞是不對的,應用"歸還"台灣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