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觀光業(店員,司機,地陪,飯店....)工作時間長,無固定休假,底薪低有獎金月收入約2-4萬
2.工 廠(水泥,大理石...........)須輪班或加班,固定休假,底薪低靠加班月收入約3-4萬
3.其 他(送貨員,擺攤...........)沒研究
我退伍就留在花蓮作大理石業,已經20年了,車子,房子都有了,但不敢要孩子,因為想留點退休金
若你還年輕趁早回來還有機會,若你人生已過大半,空手回來會很累(帶很多回來的都住花園別墅)
還有花蓮的房子越來越貴,而且地廣人稀沒車要上班都麻煩,
休假想帶妻小出遊,難不成要搭很久才來一班的公車嗎
坦白講我還蠻喜歡住在花蓮,我的高中同學退伍後留下來沒出去打拼的,不到五個,但日子都還過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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