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請問遺產預先分配有效嗎?繼承人也一起簽名認同?


YTCHOU wrote:
預先拋棄繼承也是無效...(恕刪)


父母去世前預先拋棄無效,,,,我認同,,,,但這件不是,,,


但我請你還是把情況看清楚,,,雙方都在特留分之上,,,,,要不然你要當律師會雞同鴨講,,,
所以說....
預立遺囑...有效...
預立遺產分配協議書...無效....

最好找個長輩當遺囑執行人兼證人
律師是遺囑公證人兼履行輔助人....
畢竟..家中的財產..一個外人(律師)出來說話..子女容易不服...

cucubird wrote:
所以說....預立遺...(恕刪)


預立遺產分配協議書

父母沒死幾個兄弟姐妹自己說好當然不行,,,


父母之命,,兄弟都同意,,白紙黑字,,這樣也不行,,,

顯然非法律人如我,,,是笨了,,頭腦簡單了,,,
小虎先生 wrote:
父母去世前預先拋棄無效,,,,我認同,,,,但這件不是,,,


但我請你還是把情況看清楚,,,雙方都在特留分之上,,,,,要不然你要當律師會雞同鴨講,,,


我只是告訴你,預先繼承或預先拋棄繼承的方式,法律上都是無效!原因是人都還沒死,要如何「繼承」或「拋棄繼承」?

你聽過離婚協議書嗎?如果二人無婚姻關係,預立離婚協議書有效嗎?

遺產分配協議書,如果人都還沒死,那有遺產的問題呢?說實話,這種協議書,只要任何的繼承人有異議,一點屁用都沒用!

法律只有「遺囑」才有法定效力,「遺產分配協議書」還是省省吧!





YTCHOU wrote:
先搞清楚吧!人死後的...(恕刪)


你顯然沒看清楚樓主的問題,你舉的判例跟樓主的問題是兩碼事!

你舉的判例,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預先協議遺產分配方式,且不為被繼承人(父)及他繼承人(母)知悉;該判例的重點在於協議的分配契約「剝奪母之應繼分」、「矇父欺母」,被認定有違「公序良俗」而無效(民72)。

但如果被繼承人基於自由意思,且依法定方式預立遺囑,遺囑即為有效。至於繼承人知不知道遺囑內容,甚至在遺囑簽名(但不能被當作見證人),因法無禁止,理論上並不影響遺囑效力。

cucubird wrote:
所以說....預立遺...(恕刪)


請問這份四人協議書,,,不能視同為父母遺囑嗎???

難道所有相關人面對面說清楚,,寫清楚,,不應是最清楚明白的父母明確意思表示,,

小虎先生 wrote:
請問這份四人協議書,...(恕刪)


樓上已併同回答你的問題!

Billy.Huang wrote:
但如果被繼承人基於自由意思,且依法定方式預立遺囑,遺囑即為有效。至於繼承人知不知道遺囑內容,甚至在遺囑簽名(但不能被當作見證人),因法無禁止,理論上並不影響遺囑效力。


遺囑當然有效!而預立遺產分配協議書無效!


YTCHOU wrote:
遺囑當然有效!而預立...(恕刪)


對呀,所以你舉那判例是做啥? 跟樓主的問題是兩碼事!

Billy.Huang wrote:
對呀,所以你舉那判例是做啥? 跟樓主的問題是兩碼事!


兄弟姐妹在父母親還健在時,即預立遺產分配協議書約明分配到時候如何分配,是否有效?

最高法院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均為某甲之養子,於養父母健在時預立分管合約為財產之瓜分,載明該約俟父百年後始生效力,固堪認係以某甲死亡之日為契約發生效力之始期之法律行為,然兩造對於其父之財產不待其父自行贈與,或於壽終後再行協議分析,乃急不暇擇,於父生前預行訂約剝奪母之應繼分,此項矇父欺母而訂立之契約,衡諸我國崇尚孝悌之善良風俗,既屬有違,依民法第七十二條,該契約即在無效之列。」(最高法院46年台上字第1068號判例參照)。

http://blog.rootlaw.com.tw/rslaw/2011/05/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