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i74 wrote:如果是因為補助才想生...(恕刪) 我自己是不用領補助,但是這是公平正義的問題!!只要你戶籍在台北市的話,兩歲到五歲的小孩就可以領補助,其他縣市算是次等公民!? 或者是活該該死,誰叫你住不起台北,所以沒有補助!?這跟愛不愛小孩沒有關係,這是城鄉差距的問題!!就像是老人年金,不管你住台北市還是台東市,都可以領取相同的年金。不會因為你住不起台北市就沒得領!!補助可以排富,但是不應該有縣市差異!!
應該沒人為台北市生育金去生小孩純粹只是順便...剛好有錢能拿而已至於育兒補助是為了家庭主婦或主夫加減補貼而不是讓你專程為了帶小孩而辭職在家不愁吃穿有工作的請褓姆可以申請托育補助...規定就是這樣...有人鑽漏洞也沒辦法~就像有人開雙b住豪宅還是可以申請到低收入戶...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1日 下午12:01〔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為鼓勵生育,去年首創「育兒津貼」措施,照顧五歲以下育兒家庭,今年起內政部兒童局則針對家庭照顧零至兩歲兒童,開辦「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不過,台北市社會局提醒,兩項補助不可重複領取,育兒父母可考量自身情況,擇優、擇一申請。社會局指出,內政部「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資格為兩歲以下兒童父母,至少一人在家照顧兒童(即未能就業),只要符合最近一年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綜合所得稅率未達廿%的家庭,每名兒童每月可領到兩千五百元補助;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兒童,每月則可分別領取四千元和五千元補助(含原領兒童生活補助費)。社會局說,開辦初期有半年緩衝期,只要在今年六月底前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資格者,補助可追溯自符合資格當月核發,最長可追溯到今年一月。條件限制不同 育兒父母擇優申請社會局說,兩項補助在申請年紀、設籍條件、父母一方未就業限制及補助金額都不同,提醒留意。另外,內政部「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不能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母托育費用」重複請領,「台北市育兒津貼」則沒有限制,三項津貼可同時請領。北市整合兩項補助為單一申請制社會局還說,為便利民眾申辦,已將兩項補助整合為單一申請制,即日起民眾可向兒童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有疑問,可電洽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婦幼科,電話1999轉1622至1625。光是育兒津貼台北市就有補助2~5歲,其他縣市就沒有...這樣的政策還想要鼓勵生育,真的不知道這些高官腦袋是裝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