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diamondc wrote:jazzycat525 wrote:最好是人的牙齒比頭殼...前兩年我們不是有一個在台上被爆頭的??也是三天就能吃麵包,一週就出院了(恕刪)這個有梗~~~ 哈哈哈哈 連當時大家喊很扯,沒多久美國就發生另一起類似的了…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22/today-fo3.htm
davidmail wrote:一個沒穿衣服的人,警察直接開個6槍, 是SOP吧?警告不聽/停 (咬人、吃人)開槍 (四肢或身體)不停 (咬人、吃人)擊斃新聞中有提到這犯人可能因為吸毒所以中槍也不停止吃人的動作才會導致警察連開六槍還好美國沒有腦殘團體跳出來罵這開槍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