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hus wrote:...頭殼壞掉才去設這種東西來約束人的行為...(恕刪) 没錯,很多反對者的理由皆是侵犯個人隱私,我每次開車都在懷疑,是否是後車行車紀錄器中的男主角??所以,我都很守法很優雅的開車.不過,上次藝人打運匠案,若没有馬路上監視系統,運匠就沈冤大海了.
這不是不可能喔。台北市的路邊停車位開單很多是外包的,巷弄違規照相舉發也是外包,新北市在周大尾時代也有違規照相的開單外包,現在不知還有沒有。我想監視器不是不外包,應該是在等最花成本的建設,建設好了在來割稻尾。很多好康的不是隨便人都做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