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閒過生活 wrote:
現象1:台灣勞工工時很長。
悠閒過生活 wrote:
現象2:許多公司加班不給加班費,濫用責任制。
其實現象1大家沒人反對啦
可是用責任制不給責任制的薪水
二十年前可不是這樣玩
五零年代那些人
想當年進竹科不給股票
不知道會怎樣喔
spencerk wrote:
1.反對責任制無限上綱,要加班,請給錢。
同樣的工作給兩位工程師去完成
一位(姑且稱之為天才)程度較好, 較聰明的如期交了,
一位(姑且稱之為阿斗)要連夜拼命做(加班)後, 也不知能不能如期交
請注意, 前提是"同樣的工作"
版主大大, 若你是主管, 加班費你給的出來嗎???
一旦給了, 是變相抹殺天才的才幹, 讓天才也變阿斗
所以絕大部分的公司RD, 是不給加班費, 而是用獎金發給的
(恕刪)
pighead.jen wrote:
要是我的作法我會把工...(恕刪)
要是我的作法
我會把工作合適的分配,我不會讓天才很快地結束工作在那邊晃
我也不會讓所謂的阿斗一個人矇著頭做的死去活來的.....)
該給的加班費自然要給,獎金是看對案子整體用心的表現,不是只看速度的展現.....
一個6年級前段班的心得
身為主管,人力的資源運用是要讓天才和阿斗
同時相互支援為公司賺取有效合理的利益....
sony9 wrote:
有本事上街遊行抗議丟...(恕刪)
sam_hcs wrote:
光是上網抱怨是不能改...(恕刪)
猴子黃 wrote:
八年級快出來的 不知...(恕刪)
tseryow wrote:
閱...(恕刪)
peterkitty wrote:
社會意見原本就是多元...(恕刪)
異鄉苦工 wrote:
基本上你去追那篇文就...(恕刪)
sam_hcs wrote:
光是上網抱怨是不能改變現狀,有意見的話,該怪的也是當年制定這套政策的政府,要不是被惡搞了二十年,
台灣會變成現在這副光景,現實就是如此,最好是你自己當老闆時保証不會一樣這麼搞,很多人都是換了位子
就換了腦子,想改變那些即得利益者的做法,只有請大有為的政客們別在亂搞了.....(恕刪)
花仔公 wrote:
其實說真的~是不是草...(恕刪)
panda0722 wrote:
說來說去還不是分紅費用化的結果,
以前加班爆肝(恕刪)
seatree wrote:
以前是事求人,老闆為...(恕刪)
spencerk wrote:
嗯....小弟認真回...(恕刪)
冷酷的豆豆龍 wrote:
說真的~每家公司對責...(恕刪)
cage9999 wrote:
兩代紛爭永遠無解別太...(恕刪)
三等公民 wrote:
講那麼多,我只想問:...(恕刪)
badsupper wrote:
這有一個盲點, 兩人領的薪水是一樣的嗎?
badsupper wrote:
當老闆的都想, 訂單今日來,明日就出貨,後天就收錢,所以速度是很重要的
badsupper wrote:
跟公司之間的感情,只有靠"錢"維持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