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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訴訟紅單通知書 可以不領嗎?


Misiia wrote:
Dear.owen5...(恕刪)

真是天外飛來橫禍, 想要躲還躲不掉, 只能祝福你早日順利脫身
事情都發生了, 希望你可以持續上來更新狀況, 好讓大家有個借鏡
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
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

poiu124 wrote:
任何刑事案件的當事人...(恕刪)


態度決定一切

就是一個證人
覺得會惹那麼多麻煩,就會有那麼多麻煩

●黎明之前的夜晚總是最黑暗的! ●黑暗不能終結黑暗.唯有光芒!
Misiia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妹前年...(恕刪)


很簡單.....實話實說......

說你全部都沒什印象..........理由是因拍那麼多張你哪記得 也許有吧....建議公司拿出原稿證明即可....
另外千萬不要跟前公司串證...這是違法的....不清楚...不知道...就要"實話實說" 不要躺這個混水...除非公司對你很好啦!!




證人一定要出庭...除非請假..........不然法院真的有權拘提你做証....



相信你證詞這麼說....出過一次庭後.....公司也不敢找你.....檢察官也不想找你了!!


PS.如果是不清楚...沒什印象......最好從頭到尾是都這樣模糊的答案喔.....別反反覆覆的.....那你就有出不完的庭..





感謝大家,我剛剛打去地方法院了! 他們說~之前在地檢署做的證詞在法律上是沒有完全的效益的! 一定要在法院上講過一次~這個證詞才算是具有法律的效果的.所以窗口說~他也很同情我的狀況~但是~我還是得去...
哀...
kiss2886 wrote:
怕什麼?難不成法律會判你刑期嗎?刑法上你一點罪證也沒有!所以你一點被關的機會也沒有,更不可能被拘提!會被拘提的多數都是刑法上有犯罪事實成立者....
...(恕刪)


法律訴訟要僅慎面對,沒搞清楚前不要亂教別人,證人若無正常理由不出庭是會被拘提的,如果作偽證或是法院查到證人有犯罪事實,身份還會變被告。被告出庭提出與事實不符的證詞,不會罪加一等,但證人可沒這個權利。


Misiia wrote:
感謝大家,我剛剛打去地方法院了! 他們說~之前在地檢署做的證詞在法律上是沒有完全的效益的! ...(恕刪)


應該說,之前的是檢查官開的偵察庭,你一定要出席作證,現在進入案件宣判階段,是法官主導,所以你還是得再出庭至少一次,應該是看你證詞有沒有前後矛盾之處。總之一切據實以報,前公司要你怎麼講,只要跟事實不符,完全別理會,記得他們跟你聯絡的記錄保留好,該錄音就錄音,有 e-mail 更好,並嚴正告知對方,你只會據實以報並且會搜證,不用顧忌什麼,至於廠商那邊你大概要親自去解釋一下,出庭時有利於自己的具體證據就提供,最好有心理準備,這案子會拖個一兩年以上。

其他部份,法院都有免費法律咨詢,大學法律系也會提供類似的服務,建議多利用,01 上沒法提供給你最正確的資訊。
Misiia wrote:
感謝大家,我剛剛打去...(恕刪)

因為檢察官是在決定要不要起訴而已...

如果起訴......當然還要法官來判呀!!!


不爽前公司.......乾脆實話實說.......咬前公司一口好了...

法官要你說證詞時...你就說....
你根本就不是很清楚,印象很模糊....照理說公司應該有原稿可以直接證明.....
但公司就是硬逼你要出庭作證.....常常打電話給騷擾你......逼你做出明確證詞.....害的你睡不著吃不下....並當庭提出之前的精神科就醫證明以及藥袋佐證

這樣你的證詞效力就很低了.......之後若有二審應該不會再傳你了吧 公司的高層應該也會很後悔逼你做證吧.......

只要檢察官(法官亦同)認為需要樓主出庭作證
那就有出庭之義務
與證人的主觀意願無關
Misiia wrote:
做證的那天,我也交代的非常清楚了,也很明確的跟檢察官說,我不願意再出庭做證.因為這會影響到我的工作....(恕刪)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就拿你的藥袋給檢察官看
你看一看,有精神病的人說話能信嗎?

Misiia wrote:
感謝大家,我剛剛打去...(恕刪)


這是可以請假的啊!
重點是在網路上問不出正確答案的!(專業有價啊... 找專業的吧!)

請一位法律專業人士(公司法務...)幫你寫個假單寄過去就行了,而且假單很多奇怪的用語不是一般人會用的(至少在這邊我還沒看到...)

之前公司同事也有收到另外兩家公司互告的傳票,因為是公事相關,法務就寫了個假單(有重要會議or出差之類的理由)寄過去就不用出席了.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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