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a_Hsu wrote:要不要順便反日,打計...(恕刪) 但最基本的態度問題,這位先生連裝都不會裝,根本是故意挑釁被害者!明明可以順利回家,又要來場挑釁~撞死人沒叫他賠一條命就不錯了,還在囂張!真是有夠白目! 當時怎麼沒有判重一點~
說真的.如果我是當事者.我會犧牲掉我自己.既然家人已經被對方造成無法挽回得傷害時.而對方又如此囂張不知悔改.我相信如此的他.留下以後也是禍害....我會找探聽他在的位置.來個出奇不意(方法網友自己想吧..)最好是讓他生不如死..以此事件喚醒各位大官重視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