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0928o1 wrote:警察抓違規只是要績效...(恕刪) 警察是非常盡責的,這其中一定有誤會吧上星期三去陽明山賞花,只不過停在第二停車場前的管理處黃線,去撇個尿....出來就看見一張逕行告發單夾在我雨刷上....所以我說....!!
雲遊台灣 wrote:星期天下午 , 外出...(恕刪) 離開台北市很多很多東西都不會被抓被罰什麼佔用人行道,騎車不帶安全帽...樓主爆這種料真無聊你要不要說老師上課有一題沒有教就是怠忽職守?只要打110警察就會來開單,你說你會在現場等他來,他不敢不來如果他現在再做的勤務是抓紅燈左轉你又要他去抓視線內的違停那他還要不要抓紅燈轉彎咧?
在台灣高官/ 權貴 /有錢人 通通是不會騎摩托車出門的..(要騎也是重機了)警察當然是要避開他們啊,不然等下開到的是局長太太的小舅子的三嬸婆的女兒的二兒子...這下子回去又要被唸了....所以乖乖地抓窮人就好,反正他們也不敢反抗~ 又能輕鬆達成業績,讚啦!!!
雲遊台灣 wrote:可以用照片 , 影片...(恕刪) 根本就是只是等著檢現成的!sueshihwei wrote:如果交通規則改成"車主須到案說明",效果應該會非常好公司車不怕罰?沒關係,公司負責人到案說明!!! 其實玩公司車還不簡單 只要 強制公司車必須要在車門四邊印有明顯 公司名稱 看看那一些高級車肯不肯印上公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