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chishan.1 wrote:錢不多又需要限制名額之下怎麼不優先處理公共事務? 這就跟公家機關一樣啦寧願把經費消耗掉出國去考察私人的管委會也這樣搞名額有限公告的時候還剩下多少名額?要不要先公告一下報名時間看看到時候如果管委會的人自己沒報上名還會不會有這種好康的簡單的說就是自肥啦這種就要管委會公告資金來源啦沒道理大家都有交錢 有的能去有的不能去這樣的話乾脆每戶都發一瓶養樂多算了
ccl5988 wrote:最會反對的從來就不願當委員...(恕刪) 意見最多的 , 永遠都是躲在背後 , 暗箭傷人老愛提 , 怎麼花這麼多錢, 我朋友就是做這行 , 不用這麼貴我們社區 , 都把主委當"狗"用小弟不才, 恰巧就是"主委"..........
我猜這補助應該是來自於〞外界〞,但金額有限所以採限額,如果是動用管理費(公款)是不應該採限額的,因為這樣很容易被住戶找麻煩甚至會被告上法院,應該沒有主委會自找麻煩才對!P.S.我也當過主委,怎麼從沒碰上這種好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