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歸一句話, 人情!你老婆就是看在一場朋友的面子上才答應交接半年要是不顧朋友情面, 依照你說的那狀況跟老闆提出後一個月直接走人就好(或者乾脆領到薪水後直接跑也行!)她老闆根本也不敢怎樣(自己漏洞一大堆, 不敢跟你們走法律程序啦)但中國人就喜歡講人情, 那就沒辦法啦!歡喜做甘願受...
自己保勞健保會比較划算!?坦白說:我反而覺得是老闆不想去負擔那幾千元罷了~而且應該連公司行號都沒有吧........如果朋友是這樣當的話...那我還寧願當做不認識.....我朋友他們開店~也不會仗著"我們是朋友"然後就不幫朋友保勞健保阿........
如果交接的人撐不到半年就離職or被資遣的話呢?如果半年後老闆說交接的人不適任要重新找人的話呢?沒有提供勞健保的老闆的還這麼強勢, 真是太ooxx了!再說到沒有勞健保, 不只是沒有勞健保, 可是連勞保退休金也沒有耶老闆省下強制提撥的6%, 又不用負擔勞健保資方應負擔的7成, 坑的可多了說到這裡, 該不會連公司登記也沒有吧, 真是這樣逃漏的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就更多了
人情..華人的文化裏...人情是很重要的一環..工作久了就知道 有時工作上的人際關係會比你的工作能力還要重要~~關係、關係、關係..如果說因為人情 半年才能離職..可見老闆提出這種不合理的要求 這不是朋友..最多就是同事的關係的而已 (我是說真的 真的朋友不會那麼凹的 你老婆心太軟交了個爛朋友)當然如果說你不想思破臉留條人情在...都有幾種方法吧...1.唬爛說朋友(親人)介紹新工作了 幾月幾號要上班 不好意我沒辦法留那麼久 (這招超好用)2.因為你老婆要離職 離職的人最大 so 你可以跟對方談條件 ex: 加薪or工時減少or福利增加 等等 來跟對方說 交接半年有點長哩 o.k啦 大家交情那麼久了 不過那也請老闆互相一下加點薪啥之類的 當做"互相"(通常愛錢的老聞一聽到 就不要強留你半年了..)法律規定是死的(當然你也可以30天一到人就閃) 人是活的 方法有很多種的 看怎麼運用而已~~
zakk456jp wrote:由於老婆在這公司已作很久,跟老闆除了勞資關係,也有一層朋友關係。老婆不想讓關係惡化,居然考慮交接半年…我該如何勸她狠下心閃人換工作呢?(恕刪) 尊夫人把老闆當朋友,但是對方有把尊夫人當朋友嗎?這種把凹人視為理所當然的人能稱為朋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