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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每公里收費0.9元合不合理?(更新)


sryang wrote:
個人認為應該要依據使用路程長短,給予部份折扣
例如:
前 100 公里,每公里 0.9 元
第 101 公里至第 200 公里,每公里 0.85 元
第 201 公里至第 300 公里,每公里 0.8 元
第 301 公里至第 400 公里,每公里 0.75 元
第 401 公里以後,每公里 0.7 元

我也是這麼想...計費電子化之後這絕對做得到...
king2000 wrote:
以後不只高速公路連快...(恕刪)

對我來說合理,天天桃園台北來回上下班
都會過樹林收費站,原本每天76元過路費
每公里0.9的話,每天只要54元

Sevenup wrote:
對我來說合理,天天桃...(恕刪)


小弟倒是覺得

這樣的價格有助於紓解交通

因為短程的人就不會想花錢去走高速公路

而長程的人反而會比較便宜

這樣反而會讓行車更順暢

所以小弟覺得合理
0.9嗎??

我本來也是不用收到費用的短程 現在看來又要多支出了....
如果還是遠通電收當收費業者的話
0.1 nt/km 我還是覺得不合理

king2000 wrote:
使用者付費的觀點...(恕刪)


高速公路當初是用"人民的納稅錢"去建的,
而不是BOT!
到現在費用也攤完了,
而且每年維護費用也是用"人民的納稅錢"去維護的,
也不是BOT維護!
何來使用者付費的問題?

你分期付款買輛車,期滿後(攤完)還要繼續付車商錢嗎?
你去租車,車不是你的,所以你要付費使用,
高速公路是用納稅人的錢建的,
攤完後憑什麼要納稅人繼續繳錢?
我跑五股到汐止的,這下也要付費了....
我能預期市民大道以後會塞到翻了.....

如果施行後,省道進入台北市的交通大打結的話,此時相關單位又該如何疏導車流呢.....
如果按照他的方式安裝
扣款失敗算高公局的,我就覺得0.9元/KM,不貴!!


還有不知道高公局有沒有保證"頻寬"?
若開不到80KM/HR,退費?

rukawa1 wrote:
高速公路當初是用"人民的納稅錢"去建的,
....何來使用者付費的問題?
...(恕刪)

沒開車的納稅人活該??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king2000 wrote:
以後不只高速公路連快...(恕刪)


不錯
跑長程有比較省

也讓跑短程的走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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