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s0815 wrote:這種事要出來講話的層級,頂多到台北市刑大...連警政署都不用......(恕刪) 警政署不用嗎?明明是同一個案到警局作筆錄的只有那個日本人?過那久了才想到另外幾個?法務部也是檢察官先交保隔天才限制出境MAKIYO還是幾天後才限制出境在台灣當官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