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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M


AHYANG wrote:
我寧可交由大公無私的法律來裁決(恕刪)


現代沒有包青天

更何況,法律要判ma小姐什麼罪? 見死不救? 連幫助犯這罪行都構不上邊了說

不過我認為連署抵制這方式有點可笑...依台灣的電視節目水準,反而會增加她通告的邀約,說不定上節目的酬勞還會加碼.........

AHYANG wrote:
這一兩天看到網路上面...(恕刪)

你可以發表你的高見
就像我也可以跟你們這些伪正義之士說太平洋沒加蓋
M是指台灣那一位"香爐美少女"?請偉善的版大解答。

yuan115 wrote:
現代沒有包青天更何況...(恕刪)


再公開媒體前面說人家摸她奶..

後來又說沒有..


這就構成了加重誹謗了..






AHYANG wrote:
這一兩天看到網路上面...(恕刪)

事發當天他是完全不管人死活就繞跑的喔,
被人揭發後,還是那副死人態度,
你有沒有看到他第一天出來的聲明書,
仗著自己是演藝人員,朋友財大氣粗,又有大律師撐腰,
跟全世界不相關的人道歉,就是不跟快被打死的受害者道歉,
今天若不是廣大的網友出來相挺,
去抵制他,他怕以後沒市場及在台灣立足,
你以為他第二天會哭著出來道歉嗎,


道歉也是假道歉,
真覺自己錯怎不還原真相,
他就是坐在司機後面大聲咆哮的鬧事女子,
司機叫他繫帶,他不繫安全帶,還大聲咆哮,
司機先生才拒載,我看下車踢車子應該就是他,
看他之前上節目,接受訪問所說的內容就知一二,
喝了酒就是沒酒品發酒瘋,
一般女子那會那麼大姊頭兼大頭症,

若大家不出來幫忙,
百分百倒楣一定是受重傷的司機先生,
被打到快死,可能還要跟他們道歉
Ma那方律師都備好了,在警局隨便說都贏,
那位打人的日人,也可能馬上交保馬上出境,
就算事後,司法給司機先生公道,人也跑走了,
一切都事過境遷,雲淡風清,請問公義會在哪裡??

像Ma這種人,受點教訓只是剛好而己...

他如果一開始就乖乖的認錯,並且善後該探病賠償趕快做一做,
會有今天這麼多事...

ps.說人家揮到他奶,說不定是他拿奶攻擊司機先生...


marrisawang wrote:
你為什麼要假設不理智沒判斷能力的人比較多??

照你這邏輯,台灣都不用選舉了.

基本的是非都無法判斷嗎?

難怪現在路上犯法的人都沒羞恥心了.

守法的人反而出門無法安心.

正應該藉著社會事件來宣導導正社會風氣才對, 反之, 就表示社會冷漠只顧自己死活.


沒力殺王大姐說的真好呀
AHYANG wrote:
如果所有舉辦以及參與的人 觀念都是正確的

那也便罷(雖然我還是不會認同因觀念正確就可以辦抵制活動

這種私性行為).如果是不正確的呢?


一事歸一事
正確的事 又何必質疑這樣舉動 有錯誤的可能?
就算以後有也是別檔事 跟這事無關

難道任何事情只要未來有會出錯的可能 就什麼都不用做了嗎?
吃飯可能會噎到 以後就不用吃了嗎

況且事情的對錯 大家都判斷不了?你又確定你是對的?

人民如果冷漠以對 這司機大哥絕對就是有冤難伸
這次大家會反應那麼大 純粹就是"實在看不下去!!"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AHYANG wrote:
.進步的

象徵是靠法律 未開發的國家才是動輒動用私刑.

好像弄錯了吧~

是那個高大的日本人,自認是司機欺負女人,
那個高大的日本人來自進步的國家,如果認為被欺負,應該訴諸法律才對呀,
可是,那個高大的、來自最進步的國家的日本人,動手打人耶,撂倒在地還狠踢好幾下耶~
難道來自於最進步的國家的、有錢的、有勢的人,動手打人,打到快死掉了,橫豎都叫做保護,

再不出聲,真的對不起天地良心哪。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AHYANG wrote:
這一兩天看到網路上面...(恕刪)

請不要消費名人
要做好正身不要一直牽拖
你的修維還不夠可以站在風頭上說高調
至少要像天帝佛陀等級才可以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AHYANG wrote:
這一兩天看到網路上面...(恕刪)


法律是嚴密的?


你第一天活在台灣嗎?

台灣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你知道嗎?

呆丸法律嚴密?

樓煮住火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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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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