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YANG wrote:
我寧可交由大公無私的法律來裁決(恕刪)
現代沒有包青天
更何況,法律要判ma小姐什麼罪? 見死不救? 連幫助犯這罪行都構不上邊了說
不過我認為連署抵制這方式有點可笑...依台灣的電視節目水準,反而會增加她通告的邀約,說不定上節目的酬勞還會加碼.........
AHYANG wrote:
這一兩天看到網路上面...(恕刪)
marrisawang wrote:
你為什麼要假設不理智沒判斷能力的人比較多??
照你這邏輯,台灣都不用選舉了.
基本的是非都無法判斷嗎?
難怪現在路上犯法的人都沒羞恥心了.
守法的人反而出門無法安心.
正應該藉著社會事件來宣導導正社會風氣才對, 反之, 就表示社會冷漠只顧自己死活.

AHYANG wrote:
如果所有舉辦以及參與的人 觀念都是正確的
那也便罷(雖然我還是不會認同因觀念正確就可以辦抵制活動
這種私性行為).如果是不正確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