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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稅已繳重 還可以徵富人稅(or 資本利得稅) 嗎??

拖累廢人 wrote:
請問請你當初民進黨執...(恕刪)


呵呵
你的傾向是很清楚



1987年7月立法委員趙少康與102位立法委員共同連署提案在行政院下成立「反貪污局」。
2000年法務部陳定南部長上任後宣示推動成立「法務部廉政署」,修定「法務部組織法」及研擬「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但最終並未獲共識而緩議。
2005年10月17日第63次行政院政策協調會報,2005年10月26日第2963次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惟至2007年12月21日第6屆第6會期結束未付委審查。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相關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復再次於2008年2月13日第3079次院會決議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第7屆)。
2008年5月法務部王清峰部長上任後,成立專案小組,就原規劃之「法務部廉政局」重新研擬成立之必要。
2009年5月22日提出「我國設立廉政專責機關評估報告」陳報行政院,建議規劃設立統籌防貪、肅貪、反貪權責之廉政專責機關。7月27日召開「法務部組織調整規劃分組會議」,決議整併政風司與中部辦公室,成立『法務部廉政署』,並且納編各大小單位政風科課組室。12月4日函請行政院准允撤回「法務部廉政局組織法草案」及「法務部組織法第9條之1、第29條修正草案」,經立法院在2010年1月8日台立院議字第0990700163號同意撤回。
2010年12月9日「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草案」於立法院第七屆第六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完成初審。
2011年4月1日立法院第七屆第七會期第七次會議經逐條表決完成三讀立法程序。 4月20日馬英九總統於公布制定「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7月20日正式成立

Bravo4freedom wrote:
根據數據顯示,0.7...(恕刪)

怎麼感覺
獨厚某特地少數
及稅率不公問題
是每年發生戲碼
還有
有錢人底下有多少
幫它們"節稅"且退稅

三聚氰胺吃到飽 wrote:
資料當然是沒錯但解讀...(恕刪)


根據孫窮理的說法: 苦勞報導

2月1號,總統馬英九在國民黨中常會上,一席「富人繳的稅已經很重了」談話,聽起來讓人有些瞠目結舌。

讓人傻眼的點,不在他「為富人說話」上,而在他把兩件他絕不可以搞混的東西搞混了;這兩件東西就是「薪資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

詳文請去看苦勞網
台灣的有錢人,只要你的錢不是天上掉,比如中大樂透等,其實可以安心了,

劉憶如:天上掉下的財富 應多繳點稅

為擴大課徵「暴利稅」,官員舉例說,中獎彩金所得,可改採累進稅率,例如中獎一百萬課徵二十%、中獎一千萬則課徵四十%,甚至中獎獎金稅率一律調高為二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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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你有美國公民或綠卡,雖然儘可對馬政府放心,但可不能對山姆大叔掉以輕心喔,
不是嚇唬你,這裡有一則老新聞,現在美帝欠錢欠很大,要錢可是更兇狠

郭台銘遭美國國稅局立案調查逃稅,金額史上最高 2009-07-20

鴻海精密董事長郭台銘,驚傳遭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追討逃稅稅金,總金額為39億美金
歐巴馬國情咨文 向富人增稅 歐巴馬在為參眾兩院聯席會議準備的國情咨文指出:「如果年收入超過1百萬美元,就不該適用低於30%的稅率。」 歐巴馬也提議,取消百萬富翁享有的住屋、健保、退休與育兒稅捐抵免的規定。

以投資維生的巴菲特,適用稅率為15%。但多數所得來自工資和薪資的納稅人,適用稅率最高可到35%。 白宮也邀請巴菲特秘書博桑尼克(Debbie Bosanek)出席國情咨文演說,以凸顯巴菲特抱怨員工承擔稅率高過他本人一事。

台灣社會的精英與富豪 何時才能有美國上流社會一樣的胸襟與氣度呢?

最近看王品那位倒是不錯
戴董事長: 我把80%股票捐出去後,只剩2,000多張,更要努力經營王品了,讓公司EPS有10元以上,不然,我會餓死的! 上市後,股利儘量以現金發放,「不會印股票換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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