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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外交部嚴正要求日方釐清張志揚是如何死亡?


sayhichiu4331 wrote:
請這8名日警與身材似...(恕刪)


請問這篇要求波在01的用意是:
1. 外交部的人有派員定期瀏覽01?
2. 01的工作人員會幫你轉發文給外交部?
3. 自我想像創造情境?
gqc0208 wrote:
請問他已經被判定是兇...(恕刪)


+1

在法律上(不管是日本或台灣)

張某都只是該案的重要嫌犯

並不是法院判的罪犯

也許日本有該案相關的證據可以推論張某是重要嫌犯

現在重要嫌犯死亡

日本官方應該還是要查下去

而不是一推256就結案


gqc0208 wrote:
他甚至連替自己辯解的機會都沒有就死了而一大堆像你這樣的人就立刻出來幫他貼上兇手的標籤,或許在你們心中,早在日本警方發出他是嫌疑人的時候,他就已經是殺人犯了吧?

真好笑
辯解的機會是他自己不要的
他今天如果問心無愧大可以第一時間出面否認犯案
為什麼要跑路?為什麼手機關機連家人也連絡不到?
為什麼關掉Facebook?
為什麼要在有機會替自己的清白宣示的時候卻選擇自殺?
正常一個被冤枉的人會有以上舉動嗎?
何況沒有某種程度的證據顯示張志揚的嫌疑重大
日警又怎麼可能對他下達通緝令

gqc0208 wrote:
請問他已經被判定是兇...(恕刪)


公正審判?他自己就已經審判自己了(自殺)


該關心的是2位女性死者


以及 日警以後的程序(這次是還好警察沒出事)


fung0982 wrote:
真好笑辯解的機會是他...(恕刪)



泓通通 wrote:
公正審判?他自己就已...(恕刪)


你們有一個共同論點就是他是畏罪自殺的,可他真的是嗎?先不論他自殺>>一定是畏罪>>所以這個案件一定是他幹的,這個論點站不站的住腳。

今天光他是不是自殺都有疑問了,如果他不是自殺,這個論點一開始就與此案件不符,你們怎麼可以用上面那個論點說他有罪?

Fung 你提的那些什麼不開機拉,關facebook拉 etc...
對!是可疑所以他被列為嫌疑人,但也就是嫌疑人,還是沒有證據說他就是兇手,如果你提的那些東西可以當證據的話那以後警察辦一件案子,隨便抓就可以有一打以上的犯人。

日本方面不是說 警察有調看附近監視器錄影畫面 過濾後只有受害女子跟學校訴說被人痴纏的那位男子
這影片應該不會騙人吧
懇請中華民國大總統將張姓人渣恭奉到忠烈祠,才能夠堵住網路嘴砲的瘋言瘋語...

kwekweice wrote:
請問這篇要求波在01...(恕刪)

在收集大家的意見(張某未必是自殺)後,我會轉寄到外交部部長信箱,
謝謝你的提醒.
一般人 出去逛街 會在身上放一把刀嗎 我不會
張某是不是兇手 他連為自己辯解的機會都不要
正常人 被質疑時 至少會出來喊一下 兇手不是我吧

選擇自殺 實在是不可取
如果你發文外交部,我會很配服你的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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