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hichiu4331 wrote:請這8名日警與身材似...(恕刪) 請問這篇要求波在01的用意是:1. 外交部的人有派員定期瀏覽01?2. 01的工作人員會幫你轉發文給外交部?3. 自我想像創造情境?
gqc0208 wrote:請問他已經被判定是兇...(恕刪) +1在法律上(不管是日本或台灣)張某都只是該案的重要嫌犯並不是法院判的罪犯也許日本有該案相關的證據可以推論張某是重要嫌犯現在重要嫌犯死亡日本官方應該還是要查下去而不是一推256就結案
gqc0208 wrote:他甚至連替自己辯解的機會都沒有就死了而一大堆像你這樣的人就立刻出來幫他貼上兇手的標籤,或許在你們心中,早在日本警方發出他是嫌疑人的時候,他就已經是殺人犯了吧? 真好笑辯解的機會是他自己不要的他今天如果問心無愧大可以第一時間出面否認犯案為什麼要跑路?為什麼手機關機連家人也連絡不到?為什麼關掉Facebook?為什麼要在有機會替自己的清白宣示的時候卻選擇自殺?正常一個被冤枉的人會有以上舉動嗎?何況沒有某種程度的證據顯示張志揚的嫌疑重大日警又怎麼可能對他下達通緝令
fung0982 wrote:真好笑辯解的機會是他...(恕刪) 泓通通 wrote:公正審判?他自己就已...(恕刪) 你們有一個共同論點就是他是畏罪自殺的,可他真的是嗎?先不論他自殺>>一定是畏罪>>所以這個案件一定是他幹的,這個論點站不站的住腳。今天光他是不是自殺都有疑問了,如果他不是自殺,這個論點一開始就與此案件不符,你們怎麼可以用上面那個論點說他有罪?Fung 你提的那些什麼不開機拉,關facebook拉 etc...對!是可疑所以他被列為嫌疑人,但也就是嫌疑人,還是沒有證據說他就是兇手,如果你提的那些東西可以當證據的話那以後警察辦一件案子,隨便抓就可以有一打以上的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