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想法是,日警並沒有錯,因為張只是嫌疑人,真相必須在偵訊後才能確定,所以並沒有以對待犯人的方式對待嫌疑人,日警給了嫌疑人最基本的尊重,再加上嫌疑人願意配合跟警方走,刀子藏在接近私處的地方,並不屬於常理範圍,個人的拙見是這樣。
是啊,反正犯罪採屬地原則要怎麼判那也不是我國能左右的,何況是沒邦交的國家。如果事情發生在中國大陸那又一碼事了反正犯案動機如何,只是多增了茶餘飯後的話題。出來道歉,一定也是被批沒悔意,做做樣子。大家想看的最終結果還是審判後判死刑,不是嗎?只是整部劇情被張嫌提早結束,提早被破梗而已。
先前的台灣媒體鬧笑話~現在是日本警方鬧笑話雖然依照日本警方做法是對的但是這樣的流程 讓台灣人不可置信警察在外面叫張嫌下車張嫌自己在裡面當然有機可趁阿應該是2名警員看守著吧這是相當令人不可置信雖然在程序上沒有錯但是整各流程真的有疏失不是說台灣人如何相信日本網友也會覺得錯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