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裡弄到上法庭的,幾乎都是涉及別人私事(EX:某女把朋友拉肚子醜態寫在部落格裡,被告的事件),或是接近辱罵的程度了....飯可以亂吃,反正拉肚子或是長時間營養不均衡都是自己的事,話說出口前就要三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