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omo wrote:
因為網路上留言只是妳...(恕刪)
我覺得有些人還是不大明白我的意思
沒還書是我的錯但是我有做後續處理把書錢跟逾期費都付清
沒追書是他們的問題!為何要等到8月才來要書?
她拒絕租給我我可以認同因為之前的不良紀錄畢竟是我的錯!但是中間陸陸續續我還是有去租書!況且她應該要用正當合適的理由拒絕我而不是誣賴我在他們店裡大小聲以及用態度極致惡劣對待客人
還硬要留下我的資料!沒有法律規定店家可硬要留下客戶資料吧??
我已經很尊重他們沒公佈店名而已對他們很好了 也不需要任何人來作評斷定奪~只是純抱怨也想要聽聽看網友的意見跟如何把自己的資料刪除而已
我只能說他們斜對面有2家DVD出租店一ˇ一" 我也發誓我從來沒對他們惡言相向也沒有不尊重他們!
locomo wrote:
我是想說,看目前兩方...(恕刪)
當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是我沒還書是93.2-93.8 他們硬要再收第2次錢是94.12.31
再付清逾期費的94.12.31到前天95.12.18這中間1年我陸陸續續都還有去租(因為那套漫畫一直出續集)
直到上次逾期3天那小姐不讓我租之後我就沒在去租而是店裡的PT幫我租回來看
而且是那女老闆(就是上次硬要我付逾期費那個女的)一看到我就先說"妳是不是上次跟我們家小姐吵架"我說"哪有?上次是她不讓我租書所以我直接走人沒跟她囉唆3句話以上!!!!!"
那女老闆竟然說"妳租書問題那麼多乾脆我退妳卡費你去別家租好了!請不要每次來都跟我家小姐大小聲!客人會被妳嚇跑"
我沒做過的事她卻誣賴我你說我不會生氣嗎?誣賴我當然要對方出來對質!這是合情合理的!難道你被人誣賴你還要跟對方賠不是嗎?
要我不租可以但是也別請誣賴我況且我的人身資料我有權利要不要給人吧?還說什麼抄下來等我走再登記!真的很不能認同
我都沒有當場大小聲當場發飆這樣做人不夠圓滑?要是我不夠圓滑我早就當場跟她直接吵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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